花花是一个海归派,从温哥华留学归来的姑娘。
小林子是她的好朋友,做着猎头。
那一天,小林子打电话给花花:“宝,给你推荐一个合适的工作机会?”
“喔?什么样的工作机会呀?”花花漫不经心的问。
“你到了就知道了。”小林子说完,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基于对好友的信任,花花并没有多问,按照好朋友微信简讯发过来的地点,跟着好友上了一家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白色大巴。
一路无话,下午两点半左右,花花和小林子,终于到了面试地点。
这是一家极其大的制造型企业,办公厂区很辽阔,一样望去,至少三家以上制造车间。
小林子带着花花去了一个办公区域,丢下,自己去办事儿去了。
花花不晓得往哪里走,闯进了一个办公室。
一个男人,抬头定定地看着她。
该男人坐在藤椅上,瘦瘦高高,带着金丝边的眼镜。
在推开门之前,花花以为,这是一间会议室,但没有想到,竟然是他的办公室!
花花愣了一下......暮然想起,这个人是一家上市公司老板的二公子,名叫跃跃,上次去他家公司面试的时候遇见过。
当时的她,身着正装,上着淡妆。不像今天,素颜简装,被小林子临时拖过来,来不及收拾。
她没有解释,随口丢下一句话:“我放一下手提包。”
便将手提包丢在了办公椅子上面,转身走了出去。
应前台小姐姐的要求,进入办公区域的小伙伴要统一工服和鞋子,花花穿的是便装,前台小姐姐却只让她换一双拖鞋就行了。
在前台小姐姐的指引下,她走进一间会议室,便开始了等候......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差不多到下午五点半了,小何终于回信了,说老板不在家,可能要改天过来面试,面试区域就是所在的这家公司。
来不及腹诽好友的荒唐安排,花花又急匆匆地冲进了刚进去的办公室,拿了手提包就走。忽略了跃公子探寻的目光,来不及说一声再见。
走到门口,更换拖鞋,却发现自己的光速跑鞋.......竟然.....被一只莫名其妙的小狗扯乱了,场面狼藉,瞬间在风中凌乱。
一只鞋子,孤零零地散落在地上,另一只鞋子,鞋帮子被扯掉了,掉在小狗狗的口中,哈啦啦叼着,只剩下白色的鞋底子躺在地上。那棱形的鞋底子,似乎在嘲笑着主人的孤单和散漫。
小林子电话一个接着一个,跟催魂似的。花花跺跺脚,只得穿着惨淡的拖鞋,急匆匆地冲出办公区域,一路小跑,奔向了该公司停车场。
这家公司,有专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花花和小林子既然搭乘专车而来,自然要搭乘专车回到市中心的。
小林子早早上车,花花排着队,跟着员工们一起往前走,低头盯着自己的拖鞋,骂一声小林子都搞得什么事儿呀,弄得自己丢了一双极其珍贵的鞋子不说,还落魄至此,穿着拖鞋去市区,荒唐至极!
想一想自己的狼狈样子,她烦恼地闭上了眼睛。
忽然,一只纤细的手,缠上了她的手。
她愣住了。
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就这样......拉过手一样。
他的手指细滑微凉,手心润泽,丝丝麻麻,带着激动人心的缠绵。
花花愕然抬头,发现手的主人,竟然是那位二公子---跃哥。
刚刚她一路小跑而来,只在乎自己的鞋子了,竟然不知道,自己排队的前面站着他!
鬼神差使,她竟然晕晕地将头靠在了他的肩上,就像失散多年的老情侣那样。
“是不是,你对每一个拉手的男人都这样?”他低声问。
都拉手了,我都允许你拉手了,还问这种矫情的话。
花花低低地回:“我也不是对每一个追求的男人都有回应的。”
跃公子高兴坏了,兴奋地说:“可见长胳膊长腿,还是有很多好处的,至少可以抓住你。”
他得意洋洋地攥着花花的小手,错开排队的人群,走向自己的专车。
司机早早在路旁守候。
花花跟着他,一起进了他的专车。
记得上次面试的时候,花花读出了他对自己的喜欢,但是并没有为之心动,而且还因此错失了该职位。至于到底是谁放弃的谁,也不好说,似乎冥冥中老天自有安排,这件事情成不了一样。
通过一些列的事件,花花发现,跃公子是一位只会思考不会行动的人,对于他的很多表现,她有一些失望。
只是今天,他表现的为何如此勇敢呢?跟上一次完全不一样呢!
“你知道吗?来办公区的人,都必须要着工装,你竟然穿便装进公共区域。这跟你的等级不匹配。公司只有岗位级别很高的人,才可以着便装。”
“我不是你们的员工呀!今天过来时跟着一位朋友来的,她带着我去另外一家公司面试,结果误打误撞地遇见了你。冒然闯进了你的办公室。”花花实话实说。
忽然,跃公子的电话响了,来不及观察他的反应,他便接通了电话。
“什么?有一位客人的鞋子被小狗给撕烂了?那位客人是谁?”
听着听着电话,跃公子忽然低头看像花花的脚,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对不起呀,小狗扯乱了你的光速跑鞋,我再帮你做一双吧。”
说完,他抬起了她的脚,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伸出去掉她脚上的拖鞋,伸出纤细的手指,在花花的脚上丈量了一下,然后问:“三十六码的鞋子吧?”
花花杨扬眉毛,点点头。“三十六码,三十七码,都行。”
心中暗自嘀咕,幸亏今天穿了一双袜子,不然脚上的老茧,是不是就要赤裸裸滴被他的目光洗礼?
“你只能穿三十六码,光速跑鞋的码字偏宽松,三十六码足够了。”
此时,车子已经驾驶出了厂区,走到了一处开阔之地,跃公子命司机停下,带着花花下了车子,拿出图纸和铅笔,写写画画,将光速跑鞋的五角菱形,妖娆地转化成了一张鞋底子的模样。
“是这样的吗?”他问。
花花摇摇头。“好似是四个角吧!”
“不,光速的鞋子,就是五个角。”跃公子坚定地说,“你的鞋子是被我养的小狗狗咬坏的?”
“恩。”
“那我看一看,是不是可以在鞋底子上,画上一些齿轮状的东西,阻止小狗咬鞋子。”
说着说着,跃公子拿出一长串的橡胶材料,坚硬的指甲在上面使劲一拉伸,似乎想要弄一点齿轮一样的模型出来。
花花急忙阻止:“小心一点,别弄坏了手指。”
“那么,你有纽扣吗?”
花花看一看自己身上的衬衣,便裙子中捞出下半截,解开最最下面的那一颗扣子,纤细的手指,灵巧地将那颗扣子卸了下来,然后递给了他。
他拿起那颗纽扣,对着橡胶材料就是一顿咔咔咔地长拉,果然,橡胶材料上出现了一行行齿轮状。
“我要在送你的鞋子周边,都围上齿轮状的东西,让小狗无从下口。”跃公子得意洋洋地说。
如果鞋子周围都是坚硬的齿轮,走路的时候,会不会伤及无辜的路人呀。
望着跃公子兴奋的样子,花花竟然没好意思打击他的创作雅兴。
创作完毕,跃公子将图纸拍照给了工厂负责人,希望他们能够照着这个样子,设计一款鞋子,送给被破坏了鞋子的主人--花花。
“听说你是从温哥华回来的,你知不知道,温哥华属于加拿大?”
“你觉得我是知道呢,还是不知道呢?”花花反问。
两个人对望着,目光交融,相视片刻,竟然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我去过温哥华,竟然没有在这个城市遇见你。”跃公子继续说道。“给,还给你纽扣。”
花花接过纽扣,仔细端详,纽扣下有一个暗扣,虽然被跃公子蹂躏了一番,丝毫没有影响扣子最初的形态,依然完好无损地待在她的手心。
她笑了笑,回道:“我们终于还是在某一天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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