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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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庞春苗挥洒珍珠泪 蓝解放初吻樱桃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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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年的时间里,我蓝解放从县供销社政工科长到县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再到县供销社主任兼党委书记再到主管文教卫生的副县长,我确实蹦足达得不慢。尽管有种种议论,但我问心无愧。尽管先任组织部长后任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的庞抗美是我爹用毛驴把她娘驮到县医院生出来的,尽管我同母异父的哥哥西门金龙与她的关系非同一般,尽管我与她爹她娘她妹妹都很熟识,尽管我儿子与她女儿是同班同学,尽管我家的狗与她家的狗是一母所生,尽管有这么多的尽管,但我蓝解放当上副县长,完全靠的是我自己。我自己的努力,我自己的才华,我自己营造的同僚关系和我自己奠定的群众基础,向冠冕堂皇里说,当然还有组织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但我没走她庞抗美的门子。她好像也对我没有好感。在我上任之后不久,一次在县委大院里不期而遇,看看左右无人,她竟然说:

“丑八怪,我投了你反对票,但你还是当上了。”

我仿佛当头挨了一棒,一时张口结舌。我四十岁,肚腩已经鼓了,头顶毛也疏了。她也是四十岁,但身体依然那么苗条,皮肤依然那么光滑,脸上一片青春,岁月在她身上似乎没留下任何痕迹。我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看着她剪裁得体的咖啡色套裙,棕色的半高跟皮鞋,绷得紧紧的小腿和细腰翘臀,心中纷乱如麻。

如果不发生与庞春苗的事,我也许还能往上蹿蹿,到异地去当个县长,或者书记,最不济也退到人大、政协,挂个副职,吃喝玩乐,步人晚年,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声名狼藉,创伤累累,躲在这小院里,苟且偷生。但是我不后悔。

“知道你不后悔,”大头儿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呢,你也算条汉子。”他嘻嘻地笑起来,我家那条狗的表情从他脸上洇出来,就像底片在显影液里显出影像一样。

当莫言那小子带着她第一次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时,我才猛然地意识到,岁月流逝得有多么快捷。我一直觉得跟庞家的人很熟很熟,似乎经常见面,但努力回忆,她留在我脑海里的印象,竟然还是那个在第五棉花加工厂大门口倒立行走的女孩。

“你,竟然这么大了……”我像个长辈一样,上下打量着她,感慨万端地说,“那时候,你这样,这样,就把腿举起来了……”

她白白的脸上浮起红晕,鼻尖上一片汗珠。那天是1990年7月1日,星期日。气温很高,我的办公室在三层,敞开的窗户,正对着一棵法国梧桐枝叶繁茂的树冠,树上蝉鸣如雨。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裙子,领口鸡心状,蕾丝花边。小脖子细细的,锁骨处凹陷进去,脖子上拴着一根红绳,绳端碧绿的小小的一块也许是玉。她大大两只眼,小嘴,口唇丰满。不施粉黛,两颗门牙似乎有些挤,很白。脑后竟然拖着一条古典的大辫子,这让我心中产生异样的感觉。莫言那小子曾经写过一篇题名《辫子》的小说,写一个县委宣传部的副部长与一个在新华书店卖连环画的姑娘搞婚外恋的故事。故事的结局很怪诞,与我们大不相同,但显然他是以我们的恋情为故事原型。跟写小说的人交朋友,弄不好就成了素材。他奶奶的,这小子。

“快坐快坐,”我一边张罗着倒茶,一边说:

“真是太快了,小春苗,一转眼就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蓝叔叔,您别客气,刚才在街上,莫老师请我喝了汽水。”她拘谨地坐在沙发边缘上,说。

“错了错了,”莫言那小子说,“蓝县长跟你大姐同年出生,蓝县长的母亲还是你大姐的干娘呢!”

“乱讲,”我把一盒中华烟扔到莫言面前,说,“什么干娘、湿娘,我们从来不搞这一套庸俗关系。”我将一杯龙井茶放在她面前,说,“随便叫,别听这个乌鸦嘴的——你好像在新华书店工作?”

“蓝县长,”莫言将那盒烟掖进口袋,从我烟盒里抽出一支烟,说,“太官僚主义了吧?庞春苗小姐,新华书店少儿读物部售货员,业余文艺骨干,会拉手风琴,能跳孔雀舞,会唱抒情歌,还在省报副刊上发表过散文呢!”

“是吗?”我惊讶地说,“那放在新华书店不是可惜了吗?”

“谁说不是呢,”莫言道,“我对她说,‘走,咱们找蓝县长,让他把你调到县电视台。”’

“莫老师,”她脸涨得通红,看看我,说,

“我没有那意思……”

“你今年才二十岁吧?”我说,

“应该考大学去,考艺术院校。”

“我什么都不会……”她低着头说,“闹着玩的,我考不上的,一进考场就紧张,晕过去了……”

“没有必要上大学,”莫言道,“艺术家都不是大学培养出来的,譬如我!”

“你的脸皮越来越厚了,”我说,“自吹自擂,难成大器。”

“我这叫恃才傲物,狂放不羁!”

“要不要我把李铮叫来?”我说。

李铮是市精神病院的主治医生,我们的朋友。

“不闹不闹,说正事,”莫言道,“没当着外人面,斗胆不呼县长,叫大哥,蓝大哥,你真的要多关心一下我们这个小妹妹。”

“当然,”我说,“不过,有庞书记在那儿,我想效力,怕都轮不上吧?”

“这就是春苗妹妹的可爱之处了,”莫言道,“她从来不求她大姐。”

“好了,”我说,“候补作家,最近又写什么小说了?”

莫言滔滔不绝地开始讲述他正在写着的小说,我装出侧耳恭听的样子,心里想着的全是与庞家有关的事。对天发誓那会儿我根本没把她当成女人,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也没有,当时我只是充满好感地看着她,有那么一点点沧桑感,安在墙角的落地式电风扇无声地摇动着头颅,把她身上那股清新的气味吹过来,让我感到心旷神怡。

但两个月后,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依然是一个星期日的下午,依然是很热的天气,窗外梧桐树上的蝉声已经绝迹,有两只喜鹊在梢头跳跃、噪叫。喜鹊是吉祥鸟,它们的到来让我感到一种幸福的预兆。她来了,一个人,乌鸦嘴莫言在我帮助下去一个大学的作家班学习,可以解决学历,回来我会帮助他“农转非”。这期间她来找过我几次,送过我一筒黄山猴魁茶,说是她爸爸去黄山旅游时老战友送的。我说你爸爸身体好吗,她说好着呢,爬黄山不用拐棍。我深表惊讶和佩服,耳畔似乎响起了他走路时假肢发出的“吱嘎”声。我对她说起过她去电视台的事,我说只要你想去,那很简单,一句话的事。我说并不是我的话有那么大的力量,真正的力量是你姐姐的地位。她着急地辩白:你不要听莫言老师瞎说,我真的没那意思。她说我哪里也不去,我就在新华书店卖小人书。有孩子来买小人书时我就卖小人书,没孩子买小人书我就看小人书,我感到很满足。

新华书店就在县政府马路斜对面,直线距离不超过二百米,每天我一开窗,就可以居高临下地看到这个二层的陈旧建筑。“新华书店”,四个毛体大字,因红漆剥落,远看好像缺胳膊少腿。这姑娘的确与众不同,当许多人挖空心思、动用种种卑劣手段想与大权在握的庞抗美攀上关系时,她却在逃避。她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换一个收入丰厚的轻松工作,但她不。有这般家庭背景的女孩会这样胸无大志吗?会这样安分守己吗?重要的问题是,她既然无所求,三番两次地来找我干什么?这样的青春年华,应该是恋爱的季节。她长得确实算不上美丽,不是浓妆艳抹的牡丹、芍药,但她异常清新,人淡如菊,追她的年轻人会少吗?她何必与我一个四十岁的、半边蓝脸的丑男人交往?如果她没有一个甚至也能掌握我的升迁命运的姐姐,一切都可以理解;但她有这样一个姐姐,一切都不可理解了。

两个月内她来过六次,这是第七次。前几次她都是坐在第一次坐过的位置上,都是穿着那件红裙子,坐得都是那么虚,神情始终拘谨。莫言陪着来过两次,莫言走后,她自己来。莫言在时,一张嘴横扫千军,想冷场都办不到。莫言不在,场面就有些尴尬。无奈我就从书架上拿那几本文艺方面的书给她看。给她一本,她翻翻,说这本看过了。再给她一本,她翻翻,说这本也看过了。我说那你就自己找一本没看过的吧。她抽出一本农村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家畜常见病防治手册》说这本没看过。我哑然失笑,说你这丫头,真逗,那你就看这本吧。我拿出一摞传阅文件,一目十行地浏览着。偷眼看她,屁股很实地坐在沙发上,背也靠实落了,双腿并拢支起,将那本《家畜常见病防治手册》放在膝盖上,极其入神地读着,一边读还一边低声地念出来。这是乡间那些文化不高的老农读书的方式。我悄悄地笑了。偶尔有人到办公室来找我,见一个年轻姑娘在,脸上便有些尴尬,但当我对他们说这是庞书记的妹妹时,他们的神情马上便变得毕敬毕恭。我知道他们心里怎么想。他们绝不会想蓝县长与庞春苗有什么暖昧之事,他们想的是蓝县长与庞书记关系非同一般。我必须承认,虽然并不是因为她我才周末不回家,但她的出现使我更不想回家了。

这一次她没有穿那件红裙子,我想也许是我曾经跟她开过的玩笑起了作用。我上次看着她的裙子对她说:“春苗,我昨天给庞大叔打电话了,让他给你买件新裙子。”她红着脸说:“你怎么能这样呢?”我赶紧说:“逗你玩呢。”这次她穿着一条深蓝色牛仔裤,上身穿一件白色半袖小衫,依然是鸡心领、领边蕾丝针织什么的,脖子上还是红绳绿玉。她依旧坐在那个位置上,脸白得不对劲,目光发直。我急忙问:怎么啦?她看我一眼,撇撇嘴,“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这个星期日,办公楼里有人加班。我手足无措,慌忙把门打开。她的哭声像一群鸟,飞到走廊里。我急忙把门关上,又把窗关上。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棘手问题,我搓着手,像一只初被关进铁笼的焦躁猴子,一边转圈,一边低声劝解:“春苗春苗春苗,别哭别哭别哭……”她肆元忌惮地哭着,声音更加响亮。我又想拉开门,马上又意识到绝对不能开门。我坐在她身边,出汗的右手抓着她冰凉的右手,左胳膊从她背后揽过去,左手拍打着她的肩头,连连劝解:“别哭别哭,有什么事跟大哥说,在这高密县城里,什么人这么大胆,竟敢欺负我们春苗姑娘?告诉大哥,大哥去把他的头拧转一百八十度……”但她只是哭。闭着眼哭,大张着嘴巴,像个任性的小女孩。珍珠般的泪珠,一串串地滚出来。我跳起来,然后再坐下。星期天下午一个年轻女人在副县长办公室放声大哭,这算什么事呢?我后来想,如果当时我手边有那种治疗跌打损伤、肌肉酸痛的伤湿止痛膏,我就会揭下一帖,封住她的嘴巴。后来我想,如果我当时能下狠心,像个绑匪一样,把臭袜子揉成团,塞进她的嘴巴,事情也会朝着另外的方向发展。但我当时采用了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最愚蠢的方法而从另外一种角度来看又是最聪明的方法:我抓着她一只手,扳着她的肩膀,用我的嘴,堵住了她的嘴……

她的嘴很小,我的嘴很大,就像茶杯扣住酒盅一样严丝合缝。她的哭声猛烈地冲进我的口腔,激得我双耳深处一阵轰鸣,随即又短促地响了一下,她不哭了。这时,我被一种平生从未体验过的奇异感觉击垮了。

我虽然已经结婚生子,但说来似乎撒谎,十四年的婚姻生活中,我与她**(我只能这么说,因为根本就没有爱)总共十九次,接吻嘛,勉强算一次吧。那还是看过一场外国电影之后,受电影中此类如痴如醉的镜头影响,我搂住她,对她伸过嘴去。她的头扭来扭去,卓有成效地躲避着我,后来总算在慌乱中碰上了,但我的感觉是犬牙交错,充满敌意,而且,一股从她嘴里散发出来的腐肉般的臭气,熏得我头脑子里“嗡嗡”地响了一声。我立即松开了她,从此再也没动过这种念头。在那屈指可数的十几次**中,我总是尽量地避着她的嘴巴。我曾经劝说她去医院看看牙科,她冷冷地看着我,说:为什么?我牙齿好好的,为什么要去看牙科?我说:你嘴巴里好像有臭味。她恼怒地说:你嘴巴里有大粪。

我后来对莫言说过,那天下午的吻,是我的惊心动魄、触及灵魂的初吻。我用力吮吸着、品咂着她丰满而小巧的双唇,仿佛要把她全部吸到我的腹中一样。我这才明白了莫言小说中的那些陷入狂热恋爱中的男人总是对女人说“我恨不得把你吞了”的道理。她在我的嘴吻着她的瞬间,全身突然僵硬如木雕,肌肤冰凉,但很快她就松软了,瘦骨伶仃的身体似乎膨胀起来,柔软得如同没有骨头,灼热得如同火炉。起初我还睁着眼睛,但马上就闭上了。她的嘴唇在我嘴里膨胀着,她的嘴巴张开了,一股犹如新鲜扇贝的鲜味儿布满我的口腔。我无师自通地把舌头探进她的嘴里,去逗引她的舌头,她的舌头与我的舌头勾搭在一起,纠缠在一起。我感到她的心脏像小鸟一样在我胸前扑腾,这时她的双手已经搂住了我的脖子。我把天下事忘到了脑后,只有她的唇、她的舌、她的气味、她的温度、她的呻吟,占据了我全部的身心。这样的过程持续了不知多久,后来被电话铃声打断。我松开她去接电话,腿一软竞跪在了地上。我感到身体已经失去了重量,这一吻使我变成了一根羽毛。我没有接电话,只是拔掉了电话线插销,中断了这可恶的铃声。我看到她仰在沙发上,面色惨白,嘴唇红肿,仿佛死人一样,我当然知道她没有死,因为泪珠儿在她脸上滚动。我用面巾纸揩干她的泪水。她睁开眼睛,两条细胳膊缠住我的脖子,喃喃着:我头晕。我站起来时也顺便把她带了起来,她的头俯在我的肩上,头发弄得我的耳朵痒痒的。走廊里响起了那个喜欢唱歌的公务员嘹亮的歌声,这小子模仿陕北民歌一绝,每个星期天下午我都听到他在盥洗间里一边冲洗墩布一边引吭高歌:

“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实难留~~”

我知道只要他的歌声响起,就说明整座楼里只有我们两人啦,然后就该他打扫卫生了。我的理智回来了,推开她,去把办公室的门拉开了一条缝。然后我虚伪地说:“春苗,对不起,我一时冲动……”她眼泪汪汪地说:“你不喜欢我?”我急忙说:“喜欢,太喜欢了……”她又要往我身上扑,我抓住她的手,说:“好春苗,公务员马上要来打扫卫生了。你先回去,过几天,我有好多话慢慢对你说……”她走了,我瘫坐在皮转椅上,听着她的脚步声,渐渐消逝在楼道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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