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走过了几座村子,李伴峰始终没有用药。
姚老的药是用来救人的,这些村子要么没人,要么只剩下了一群靠吃人为生的人。
没人的村子不需要救,靠吃人为生的人,如果只是捡拾尸体,李伴峰可以饶他一命,如果猎杀无辜之人,李伴峰会换一种方式救他们。
他会砍了他们的手脚,然后送进随身居,让娘子挽救他们的灵魂。
至于剩下的部分有没有食用价值,要看红莲的心情。
对于没有修为的尸体,红莲基本没什么兴趣,海吃岭虽说是食修的聚集之地,但有修为的人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可这地方确实特殊,每过两个钟头,李伴峰就得回随身居一趟吃点东西,也不知是什么力量在左右这块土地,在这里,人很容易饥饿。
这里是三道岭,海吃岭最闭塞之地,虫灾最严重之地,这里几乎被所有人遗忘了,李伴峰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了什么叫十室九空,什么叫饿殍遍野。
这和影视剧里呈现出来的灾荒完全不同,这是让人窒息的压抑和恐惧。
“多亏我有精神病,要不然非得被你吓出病来不可,”李伴峰摸了摸一名男子的脑袋,认真问道,“你煮你媳妇的时候,不害怕么?”
这男人把他媳妇捆住,准备活煮了,正好被李伴峰看见了。
李伴峰把他媳妇放走了,然后开始认真的教育这名男子。
男子哭道:“我也是没办法,我实在太饿……”
“活煮?伱下得去手?你好歹先捅一刀,我也让你死个痛快!”
李伴峰把他扔进了随身居,继续在村子里搜寻,到了晚上一无所获,李伴峰回到屋子里,吃了整整六个罐头。
照这个吃法,李伴峰自己的存粮都不一定够。
娘子今天吃的很饱,看到李伴峰带着酒葫芦回来了,热情的打起了招呼:“喂呀妹妹,今天咱们一家子都吃饱了,你饿不饿?这有两个新鲜的魂魄,我还替你留着。”
酒葫芦跳到娘子身旁,回应道:“谢姐姐好意,我不吃魂魄。”
“血肉呢?红莲那个贱人挑嘴,剩了一堆好东西,她都不肯吃,要不你来尝尝?”
“血肉我能吃一些,但今天跟着小老弟,见了不少血,有些恶心了,改天再吃吧。”
“喂呀妹妹,你光跟着相公出去拼命,却连一口吃喝都不要,姐姐还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既然是法宝,终归要本钱吧?”
一听这话,李伴峰脸颊一颤。
有件事情被他忽略了。
世间的法宝都有本钱,可自从酒葫芦落在自己手里,李伴峰还从来没想过这件事。
要不是娘子提醒,李伴峰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来。
葫芦回应道:“本钱自然是要的,只是说出来怕姐姐笑话,我这人贪酒,一年到头喝个没够,就怕身子冷下来,
可我一天只能出一斤酒,这一斤酒还得留给小老弟,没有酒喝的时候,我得找个地方取暖,
没有取暖的地方,就只能在小老弟身上取暖,小老弟要是不方便,就在姐姐身上取暖,这就是我的本钱。”
一听这话,李伴峰恍然大悟,除了那天晚上和娘子对饮,其他时间,酒葫芦都跟着李伴峰,而且粘的特别紧。
这点代价可不算大。
李伴峰很是满意,娘子嗤笑了一声:“呸!浪妮子,不知羞臊,今晚我和相公同房,你也跟着取暖么?”
“我就在旁边蹭蹭,不碍事的。”
“呸!越说越不害臊!”
李伴峰也害臊,凑到唱机近前:“娘子,今晚当真同房么?”
“喂呀相公,小奴适才说笑呢,今天身子不方便,相公去外室歇息吧。”
身子不方便?
哪里不方便?
“娘子是不是缺机油了?”
“呼呀相公,小奴不缺油,一点都不缺,相公早点歇息,相公快些睡去,相公呀,相公~”
娘子声音太酥。
李伴峰到三房睡了一晚,次日天明,接着在三道岭搜寻。
屋子里只剩下唱机和红莲,红莲在外室对唱机道:“看出来了么?”
嗤嗤~
“看出来了,不光看出她本钱,还看出了她道门。”
“说说看。”
唱机冷哼一声:“你也应该看出来了,却还问我作甚?
那疯汉性情多疑,却对那葫芦没有半点怀疑,这就是她的本钱,她能触动别人的念头,让别人相信她,活着的时候,她应该是个念修。”
红莲沉默许久,觉得不对:“那疯汉念头古怪,天生克制念修,葫芦如果真是念修,应该操控不了疯汉的念头。”
嗤嗤~
“不是操控,是触动,这葫芦和寻常念修不一样,她不来硬的来软的,把那疯汉伺候服帖了,对她自然不会生疑。”
红莲有些担忧:“这事情却不好处置,你怎么不当着疯汉的面戳穿她?”
“急什么?若是戳穿了她,怎能探出她背后的心思?
放心吧,除了你我,还有一个人对她生疑了,那是她同门,会帮那疯汉防备着她。”
红莲冷笑一声:“我放不放心能怎地?我又不想给他当媳妇。”
嗤嗤~
“由你怎么说,还不是得和他一个屋檐底下过日子?”
不多时,门外传来开门声,李伴峰回来找罐头吃。
“喂呀相公,你是不是到了海吃岭了?这么个吃法,家里存粮可扛不住。”
确实扛不住了,李伴峰得快点把海吃岭的事情办完。
从清晨走到黄昏,李伴峰依旧没看到有像样的村子,走到一处路口,一股腥辣之味飘进了鼻孔。
有人放毒!
李伴峰疾速后退,仔细观察着四周的状况。
危险从身后袭来,李伴峰没急着转身,先把唐刀抽出来,朝着身后捅了一刀。
身后传来一声痛呼,李伴峰随即转身,猛然跺出一脚。
啪!
踏破万川之技。
没成功。
地上的石子没碎,李伴峰使用技法失败。
这技法经常失败,从学会到现在,李伴峰就在新地用成过两次,还是在双腿极重的情况下。
身后站着一名中年男子,五十多岁模样,手里拿着一条狼牙棒,指着李伴峰喝道:“你是什么人?”
李伴峰召回唐刀,看着男子道:“我还要问你,你是什么人?又是来吃肉的?想吃胳膊,还是想吃腿?”
“吃肉?”男子大怒,“你是吃人的畜生!”
话音落地,男人举着狼牙棒冲了上来。
光听风声,这狼牙棒得有百十来斤,男子肩膀被唐刀砍伤了,却丝毫不影响发挥,一棒快似一棒,逼得李伴峰节节后退。
周旋片刻,李伴峰偷了一步,来到男子近前,用镰刀抵住男子胸口,喝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男子不躲不退,直接往刀口上撞,狼牙棒接着往李伴峰头上招呼。
这么强悍的体魄,这么鲁莽的战法,基本可以断定,这是一名食修。
从战力判断,这人不低于三层。
李伴峰把镰刀撤了回来,他没下死手,从刚才的只言片语之中可以推断出,两人之间有误会。
“我是来送药的。”
短短一句话,让那中年男人停手了。
他愣了片刻,满怀激动的看着李伴峰:“是二爷让你来的么?”
“哪个二爷?”李伴峰一脸雾水。
“陆家二爷呀!”
陆东俊?
李伴峰想起了报纸上的一些消息。
陆东俊来海吃岭治虫灾,看样子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了。
那我还来干啥?
李伴峰摇头道:“不是陆家二爷让我来的,另一位高人让我来的,身份不便透露。”
中年男人很是失望:“不是陆家二爷的药,估计也没什么用处。”
“有没有用,你先试试呗,我大老远的都来了。”千辛万苦来到海吃岭,却还不招人待见,李伴峰有点尴尬。
“试试也行。”中年男人盯着李伴峰打量了一番,就这么答应了。
他就这么答应了。
李伴峰觉得这人真的淳朴,淳朴让李伴峰有点生疑。
“你随我来。”中年男人把李伴峰带进了一条村子,村子口,三名汉子严阵以待,一个拿着铁锤,一个拿着关王刀,还有一个拿着斧头,每个人的武器分量都不轻。
“把兵刃放下吧,这是送药的。”
“二爷的药么?”三个人都很兴奋。
李伴峰皱起眉头道:“不是二爷,是七爷,赶紧把路让开。”
三人面面相觑。
拿狼牙棒的汉子道:“这真是送药的。”
“送药的……那好。”三个人把路让开了。
他们都这么淳朴么?
李伴峰进了村子,看见了久违的炊烟。
这村子里还有人煮饭,李伴峰闻到了米香味。
中年汉子问道:“吃了没,先吃口饭吧。”
李伴峰还真就饿了,他进了男子家里,看见一个壮硕的中年人端来了饭盆,放在了李伴峰面前。
“这是你弟弟?”李伴峰随口问了一句。
汉子不乐意了:“说的啥话么?这是俺媳妇!”
李伴峰又看了看那中年人。
女子白了李伴峰一眼,回里屋去了。
要不说女人就不适合食修,这位女主人貌似都长胡子了。
汉子自我介绍道:“俺叫牛福志,有福气,有志气,你怎么称呼?”
“我叫李七。”
牛福志一脸鄙夷:“这名字起的这么土,一看就没念过书,估计你这药也不灵。”
李伴峰想说我还叫李芙蓉,这名字是不是显得很有文化?
但这事也没必要计较,饭盆上盖着盖网,看到了白花花的米饭,李伴峰很有食欲,他闻了闻味道,除了米香,没有别的怪味。
再用趋吉避凶感知片刻,也没感知到凶险。
揭开盖网,李伴峰放心开吃,速度必须要快,有些蚊子连熟饭都不放过。
吃了八两米饭,知道这粮食来之不易,李伴峰没好意思多吃。
放下碗筷,李伴峰问道:“你们这米是哪来的?”
“种的。”
种的?
“这什么时节,还能种出米来?”
牛福志道:“俺们有耕修,这时节也能种出粮食,就是防不住这蚊子,你吃饱了吧?把药拿出来试试吧!”
“上哪试去?”
“田里呀!俺们就要收稻子了。”
李伴峰思索片刻道:“刚才在农田里放毒的,是你们?”
牛福志道:“怎么是放毒?那是熏蚊子的药,俺们也试过不少药了。”
PS:这村子的人,真就这么淳朴?
中午12点加更一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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