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程远所说的,远光科技的现金储备十分充沛。下午夏晓雨去找刘姐的时候,用于扩充法务团队的10亿专项资金也已划拨到位了。
而法务原本就是一个十分成熟的职业体系,程远接下来要打的又是侵权官司,所以招聘的律师不需要对远光科技有多么深的了解,只要精通法律条文,有一定从业经验就可以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短短一周之内,刘姐的法务团队就从原来的300多人,迅速扩充到了1000人的规模,其中大约三分之一自刘姐等老员工的内推。
再加上配套的文员、助理等职位,整个远光科技法务部员工数量迅速突破3000人。
毕竟这段时间往远光科技投简历的年轻人实在太多了,再加上法学又是热门专业,所以一旦敞开来招聘,根本不愁招不到人。
按照程远的规划,整个法务部至少要扩充至5000人才够用。因为他又让风和统计了一下,目前全球范围内,针对远光科技的侵权行为相当多,所以估计以后还有很多官司要打。
而随着人员的齐备,刘姐所率领的千人法务团队也开足了马力,在风和的帮助下不断收集轻聊、快斗等社交平台,一些主播、“大v”造谣抹黑远光科技和程远本人的整局。
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之下,才发现简直是触目惊心!
仅仅在轻聊一个平台,短短的30天内,就出现了4500条点击量过10万的短视频、文章或者动态。其中有500条超过100万,有30条过千万!
而这30条内容,几乎全部成了当日的热搜话题,每一个热搜下的内容加起来,点击量都超过了1亿!
这还仅仅只是轻聊一个平台的数据,用户规模更大的快斗也是只多不少!
刘姐的千人团队又忙了大半个月,才终于将大部分数据固定为证据,然而在这二十多天里,仍然不断有远光科技的负面内容冲上热搜。
正如同程远所说的,就算封了一个仁兄,在社交平台的推动之下,还会有千千万万个仁兄出现。
而且到最后,法务团队通过分析发现,最新登上热搜榜单的谣言作者基本上都是凭空出现的。虽然这作者注册的时间短的有一两年,长的有七八年,但平时很少更新,为数不多的内容也大多以转发为主。反倒是在最近集中发布了多条和远光科技有关的谣言。
因此法务团队判断,这些账号很有可能是社交平台自己控制的“水军”,由于找不到实际的账号所有者,所以就算远光科技告上法庭,最多也就是删除谣言了事。
但是这样的虚拟账号,平台自己想创建多少都可以。
不过这也说明,远光科技通过诉讼的方式一口气封杀了几十个主播还是很有效果的,至少最近一段时间正经的主播都不敢再明目张胆的传播谣言了。
到了5月底的某一天,远光科技针对轻聊平台主播“仁兄”的诉讼,也通过网络公开审理进行,并引起了大量的网友围观。
毕竟仁兄虽然粉丝不算太多,却是知名的“远黑”头子,不少经典的谣言都是从他这里传出来的,他被告上法庭这件事自然能够吸引不少吃瓜群众。而远光科技的法务团队选择先从他入手,也是存了杀一儆百的目的。
仁兄做了几年主播,好歹有一些积蓄,再加上他前不久发布的5分钟视频给他带来了上十万的收入,因此也花重金聘请了一名律师做无罪辩护。
面对远光科技法务团队提供的大量证据,仁兄的律师也反驳道:
“我的当事人在直播以及短视频中所说的段子,全部是以‘远子’这位虚构的发小为主角,而并非远光科技的董事长程远。也就是说,他所述内容全部都自己想象是故事而已,和程远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传播谣言的事实。”
然而远光的法务团队也是有备而来,刘姐立刻就展示了仁兄在4月初的一小段直播录屏,只见仁兄在直播中亲口说道:
“远光科技的老板程远,就是我们村儿里出去的人才!我们都叫他远子……”
虽然不久前黄可仁就在律师的建议下删除了这条视频,然而夏晓雨当时在看到这条视频后,立刻就将其保存了下来,并转交给了刘姐。
刘姐也以此视频为证据说道:“从视频内容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被告人黄可仁口中的远子,指的就是远光科技的董事长程远。虽然他在随后的直播和短视频中,均用远子一词来代替程远,但他的粉丝和观看视频的网友显然很明白这个名字的所指,因此他所传播的谣言很显然侵犯了远光科技董事长程远的名誉权……”
这次网络庭审持续了大约1个小时,由于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基本上辩无可辩。而且根据远光科技法务团队出示的证据显示,黄可仁所传播的谣言视频总播放量超过了10亿,可以说是情节非常严重。
因此网络法庭当庭就确认黄可仁诽谤罪名成立,并做出了判一缓一的判决,同时他还需要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向远光科技和程远道歉,且一年之内不得删除道歉内容。
至于远光科技主张的500万元民事赔偿,由于缺乏明确的计量标准,所以减少为100万元。
即使如此,法院的判罚还是让黄可仁无法接受,他原本以为这只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怎么就上升到了刑事了呢?
其实这也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因为诽谤原本就是一个刑事罪责,只有在造成的后果十分轻微的前提下,才只需要负民事责任。黄可仁之前所经历过的官司由于影响不大,只要肯赔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就没什么大问题了。
但这次黄可仁诽谤的对象可是知名企业家,同时也算得上是公众人物。同时他的视频总播放量超过10亿,也就是说全国大部分网友都看过他的诽谤视频,因此称得上是后果严重、影响恶劣。能够争取到缓刑已经相当不错了。
虽然黄可仁当庭表示要上诉,但是这次判决也成为了判例。因此在随后的几十个针对造谣主播的诉讼中,基本上都是按照10亿次播放量100万元的标准来判罚的。
不过剩下的主播发布的内容远没有黄可仁的那么夸张,因此播放量最多的也就不到1亿而已,所以大部分人的赔偿金额都在10万元以内。
但由于坐实了诽谤罪这个名头,就等于是有了刑事案底,按照规定这些主播就不可能在任何平台进行直播了,不仅要按照当初与平台签订的合同进行违约赔偿,以后想要找一份正经的工作还债都会十分困难。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5月31日远光科技的法务团队再次出手,将轻聊告上法庭,提起了高达1个亿的索赔金额。
远光法务团队提出这个索赔金额的理由也很简单:根据统计,轻聊平台上最近两个月针对远光科技,以及程远本人的虚假负面内容,加起来的播放量和阅读量总共超过了100亿!
虽然这些谣言的发布者是黄可仁等主播,但这些主播本身是轻聊平台的签约主播,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而且轻聊平台在察觉到这些主播传播谣言的同时,不仅没有对主播进行任何约束,还推波助澜,将至少30个谣言推上了热搜。
因此远光科技的法务团队认为,轻聊对这些谣言的传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从谣言产生的流量中获取了大量的收益,因此赔偿标准也应当是普通主播的10倍,所以最终才得出了1个亿的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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