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煜承这才恍然大悟。
想来是自己前脚刚刚踏进冒险者公会,下一秒殷富初就传送了过来。
至于殷富初为什么没有往冒险者公会里头瞧,是因为他断定,只有10级但是能单人击破九层地牢,必定是穿着很好的装备。
而一个刚刚转职的学生,想要拥有好的装备,自然只能靠自己的家族。
连装备都那么好,难道会没有一个储物戒指?难道会迫不及待到冒险者工会里头换金币吗?
所以经过殷富初深思熟虑后,才没有迈进去冒险者公会一步。
至于林煜承?他的转职可是“吟游诗人”啊。
即使他的学业成绩再优秀,转职拉胯也是无计可施。
别说是通关第九层了,即使只是通关第一层的史莱姆,殷富初都觉得对林煜承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所以殷富初思来想去,也没有怀疑到林煜承的头上。
“那个……殷主任,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啊?”
“哦哦哦!老师想的入神了。”
殷富初这才回过神来,深吸一口气,语重心长地对林煜承说道:
“那个煜承啊,老师听说今早转职的事情了。你啊,也别灰心,这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吧?”
“这个、这个,吟游诗人嘛,也是很有前途的稀有职业。你学习成绩又那么好,只是换一个赛道,不见得你会比别人差到哪里。”
“总之就是,不要灰心,老师看好你!好吧,你一定要挺直腰板,你可是老师我教过的、最优秀的学生!”
殷富初说了一大段安慰的话,但实际上一点有用的建议都没有。
即使是殷富初这个50多级的大法师,对于“吟游诗人”这个转职也是无计可施,不知道未来该如何发展。
林煜承微微点头,对于“吟游诗人”多么有前途,他今天下午已经无比清楚。
“我知道的,殷主任,吟游诗人确实很有前途,您放心,我会努力考上最好的大学,给您长脸。”
“那就先这样,我还急着去吃饭呢,拜拜啦,殷主任。”
殷富初愣在原地,僵硬地挥手同林煜承告别。
他倒吸一口凉气,脑袋里回想着林煜承那句“考上最好的大学”。
要知道,在元气帝国考大学靠的可不是学业成绩,而是等级。
等级在二十以下,只能够读大专。
等级在二十到三十之间,才有资格读大学。
等级在三十以上,才有资格读重点大学。
至于元气帝国排名前五的那几所最好的大学,不仅要求你的等级要在三十五以上,他们还会结合你的转职、天赋、技能和学业成绩等等因素综合考量。
而如今林煜承作为一个连升级都不知道怎么升级的吟游诗人,居然跟自己说要考上最好的大学?
学业成绩确实可以,但是转职、天赋、技能这些根本不够看啊?更何况三十五级以上的门槛就可以将林煜承卡死。
“这孩子,还真是不服气……哎……”
殷富初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打心眼里为林煜承感到难过。
“既然他不愿意放弃的话,好吧,我回去再和校长想想办法。看看有没有大专,能看在他学业成绩好的份上,破格录取。”
想到这,殷富初才后知后觉地疑惑道:
“诶?奇怪,怎么刚刚我没有看见煜承他的等级?”
但很快,他就打消疑虑:
“哎,说到底毕竟是吟游诗人,升级都不知道怎么升,没等级也就不奇怪了。”
……
林煜承上了公交车,去到学校附近的一个药水商店。
随着林煜承等级的提升,骷髅兵越来越强,所需要耗费的元气值也就越来越多。
现在一只骷髅他要花50点元气值召唤,现在自己13级,仅仅只有130点元气值,最多只能召唤两只。
和之前不同,十级过后的等级提升相对会变得缓慢。
林煜承已经无法通过提升等级来让自己的元气值回满。
所以他打算拿着剩下的五百多块金币,去药水商店买几瓶低阶的回蓝药水,也就是元气药水。
林煜承走进药水商店,货架上头摆着琳琅满目的药水瓶和特色药丸。
如果是想要买一些珍稀药水或是珍贵药丸,最好是去那些专门炼制药水的炼金术师店里购买。
但林煜承只是想要几瓶简单的回蓝药水,所以到类似于“百货商店”的药水商店里购买就可以。
“您好,买元气药水。”
“要小瓶、中瓶、大瓶还是超大瓶?”
罗老师,不要啊罗老师……哦,有小瓶啊,那没事了。
“容量分别是多少呢?”
“小瓶能回复100元气值,中瓶1000,大瓶5000,超大瓶10000。”
现在林煜承最多能获取的元气值只有130,无疑小瓶是最好的选择。
“好,那我要小瓶。”
“一瓶二十枚金币,你要几瓶呢?”
“嗯……二十瓶吧。”
售货员立即从货架上头拿下来二十瓶小瓶回蓝药水,装在袋子里,递给林煜承。
林煜承伸出手,用储物戒指将药水收好,乐呵呵地往学校赶去。
有了药水,明天就不用害怕蓝不够而没办法召唤小骷髅。
林煜承在心里想着。
他已经决定好了,明天一早,拿到诗以道志的SSS级技能后,就去挑战第十层地牢的烈火蛤蟆。
为了以防自己的小骷髅会被烈火蛤蟆一口岩浆吐死,林煜承必须得做好随时召唤小骷髅当死士的准备。
“二十瓶,一瓶两个骷髅巨人,至少能召唤四十个!够了,绝对够了。”
林煜承的打算是这样的,明天一早就吟诵一句蕴含风雪的古诗,拿到个风雪元素的法术。
然后直接召唤五个骷髅巨人挡在前面,自己在后面猥琐地用克制火元素的法术将烈火蛤蟆耗死。
“哦!对,我还得留十瓶给我的法术用。没事,二十个骷髅巨人也够了。”
林煜承心想,很快就走回了学校。
小卖部。
“阿姨,各种类型的鸭脖、鸭翅、鸡爪、鸡腿还有辣条、可乐,全部给我来一份!”
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阿姨猛的回过头去。
“哎呀!原来是孩子你啊。怎么了?今天有这么多闲钱?”
林煜承笑容满面,开口答道:
“嘿嘿,阿姨,我下午去打地牢了,打完魔物掉了很多材料,换了金币。”
“所以我就想着,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阿姨听了林煜承这番话,也是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好好好,阿姨为你高兴。”
一想到前不久林煜承还只是一个只有在生日的时候,才能够破例买一桶泡面的穷孩子。
阿姨不由得潸然泪下,只道是“苦尽甘来”。
除了林煜承说的那些,阿姨还自掏腰包,给他送了几瓶牛奶。
林煜承坐在小卖部前头的椅子上。
现如今还没到饭点。
按照道理来说,大部分的高三同学应该都还在打地牢。
校园里人并不多。
林煜承看着面前这堆自己原先朝思暮想的零食饮料,眼角不由得被润湿。
无论是前世的他还是原主,过得都是穷苦日子。
他一手鸭脖,一手鸡腿,渴了就喝一口可乐。
“爽!太爽了!”
林煜承眼里带着泪花,笑容却洋溢在他的脸上。
……
傍晚时分。
眼看到了饭店,林煜承也走到了食堂里头。
食堂里头人声鼎沸,大多数人都在议论自己下午在地牢里头大杀四方的“光辉事迹”。
与此同时,也有许多等级较高的人,正在寻找组队伙伴。
但这些都和林煜承没有任何关系。
他隐藏了自己的等级,以自己这个拉胯转职。也不会有任何人想和他交流。
当然,林煜承也不想和任何人组队。
既然能单刷,何必还要带一个分经验的呢?
更何况还要分魔物掉落的材料。
现如今林煜承的目标只有“搞钱”和“升级”两件事。
除此之外的事情,他都没有任何兴趣。
除去刚刚在小卖部花的五十块金币,现在林煜承身上还剩下最后五十块金币。
他想着,今天满载而归,不仅赚了钱、刷新了地牢最低等级通关纪录,而且还把等级升到了13级。
哦,还甩了个渣女!
这么多喜事连在一起,确实是得好好庆祝一下。
于是他打算每一个菜都打一点,反正再怎么吃,都不可能吃完一百块金币。
但就在即将轮到他点菜的时候,他却犹豫了。
“我已经吃了十八年馒头,一时之间不吃,总觉得哪里不太好……”
“对了!今天算是我重生的日子,不如这样,我再吃最后一顿馒头,就当是忆苦思甜,和过去做个了结。”
想明白后,林煜承走上前去,伸出两个手指:
“两个馒头,谢谢。”
林煜承手里头握着两个馒头往空位置走去。
就在这时,一位男同学捧着饭盒往他这头走了过来。
“哟,吟游诗人,今天怎么样?”
林煜承抬头一看,这人是自己的死党,叫做谢易槐。
谢易槐有着一张十分柔和的脸,和林煜承的痞帅不同,他是那种小女生会喜欢的偶像脸。
加上谢易槐身高一米七八,一双大长腿加上八块腹肌,是瑾瑜高中里头追求者最多的人。
林煜承抬头一看,一下午时间,谢易槐已经到达9级。
他又看了看食堂里头其他人,还没有人比他更高。
谢易槐不喜欢交朋友,他的行事准则是,一个人能做到的事情,绝对不依靠别人。
林煜承想,以他这个人的性格,一定只会单刷副本。
这点和林煜承很像,他们都是学霸,但可惜的是,一直以来谢易槐都稳坐第二。
然而谢易槐并没有因此将林煜承看做敌人,反而两人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挚友。
“还能怎么样?找个地方唱唱歌呗。你呢?听说你转职是刺客?”
“不只是刺客,而是暗影刺客!”
暗影刺客是刺客的变种,就好像圣骑士是骑士的变种一般,是稀有职业。
相比起原先的“刺客”,暗影刺客初始属性更高,天赋更好,能学的技能更多也更强。
“哈哈,那还真和你这张脸不搭。”
“是吧?我也觉得,我这张脸,怎么说都得是个运筹帷幄的大法师呀!”
谢易槐自顾自地坐下来,刚坐下来就用筷子夹起自己饭盒里头的猪肉,放进一个碗里。
“煜承,我跟你说哦,我今天一个去刷地牢,直接就杀到了第七层!第八层我没敢去,所以就重新退出重进,多刷了一遍地牢。”
似乎是担心林煜承心里有落差,谢易槐并没有描述自己杀穿魔物的经过。
“现在啊,整个年级就我等级最高!他们都急着拉我入伍呢,包括你那个绿茶前女友的小队也在拉我。”
等级最高?
好像不是吧?
但林煜承对此只是微微一笑,没有把自己的等级说出来:
“是嘛?那真是恭喜你了。”
“哎呀,我早就跟你说过你前女友不行……唉,算了、算了,事情都过去,你就当是遇到了烂桃花。人们说,过了烂桃花,下一个就是你的真爱了,煜承!”
确实,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林煜承刚刚和沈若眠在一起的时候,谢易槐就一直劝他分手。
谢易槐说到这,停下了手中的筷子,将自己夹出来的一碗猪肉,推到林煜承面前。
“喏,这些给你,作为回报,你唱首歌给我听怎么样?”
谢易槐明白,如果自己直接将肉递给林煜承,他绝对不愿意接受。
所以谢易槐每次来找他,都会假借问他题目,将自己碗里的肉分他一半。
照顾林煜承自尊心的同时,不让他饿到肚子。
林煜承微微一笑,心里觉得暖暖的。
和其他人叫他唱歌不同,他听得出来,谢易槐语气里没有半点讥讽之意。
“好好好,那我就给你唱一首,我在梦里听过的曲子。”
林煜承咳嗽几声,润润嗓子,刚想开始唱,就被谢易槐打住。
“诶!等等!等等!煜承,你看!”
“那个人就是前一阵子评选出来的校花!安辞韵!”
林煜承顺着谢易槐的目光往向前望去,一位女同学正端着两个饭盒,朝他们二人走过来。
她圆圆的脸蛋上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像是一汩泉水,在往外头吐着灵气。嘴巴小小的,十分红润。
安辞韵的长相不像沈若眠那样惊艳,而是十分耐看的类型。
但她的身材却比沈若眠好得多。
林煜承上下扫视,顿时被一个硕大无比的东西吸引住目光。
所谓第一眼是本能,第二眼是素养。
林煜承很快就移开了视线。
“至少得有C吧?”
谢易槐轻声说了一句。
眼看安辞韵离他们越来越近,林煜承也放下了手中的馒头。
他心里清楚,这个人肯定是为了自己的基友谢易槐而来。
谢易槐的巅峰时期,可是在一个星期内收到了七封情书。
女同学们当面告白或者刻意创造相处空间更是数不胜数。
只因谢易槐实在是太美了!
哦不是,是太帅了!
林煜承开口问道:
“怎么样?要不要我给你们一个单独相处的空间啊?”
“得了吧,你又不是不了解我,兄弟如衣服,女人如手足……啊呸,说反了。总之就是,你好好坐着。”
“你这小子,是把真心话说出来了吧?但我不想在这吃狗粮啊兄弟。”
还没等林煜承起身,那女同学就已经走到他们二人面前。
谢易槐立即整理起衣装,正想好好迎接别人对自己表白的时候,却听见一句:
“林煜承同学,你能不能也唱给我听听?我可以请你吃一顿猪脚饭。”
说到这,安辞韵立即将手中的盒饭摆在桌子上。
谢易槐顿时懵圈。
啊?不是?原来我才是那个电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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