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真千金与未来首富HE》全本免费阅读
何雨前段时间回了娘家,从娘家回来后听杨萍逢人就说孟秋意孝顺,离家两年心里还记挂着父母,要借她家缝纫机做身衣服给二老。
她当时心里就不得劲,在家里琢磨了几天,怀疑孟秋意要偷用她给的那匹布。
何雨记得孟秋意只收到过三匹布,除了一匹白布在手里,其它两匹布都在她那里。她肯定不会用白布给父母做衣服,那颜色多不吉利,哪个做父母的会喜欢?
思来想去,越发觉得自己的怀疑是对的。
何雨开门见山道:“小孟,你要给你父母做衣裳?”
听到她这兴师问罪的语气,孟秋意眼神闪了闪,恍若未觉,一派自然道:“你上回托我给你外甥女做身衣裳,我突然想到,长这么大还没给爸妈做过衣服,便想着给他们也做身。但手里只有一匹白布,只能给妈妈做身里衣。”
她拍了下脑袋,像是才想起来,热情道:“何婶你来得正好。我记得你从我这里借了一匹蓝色棉布去,我看你一直没用过。要是不急用的话,不如先还我,刚好给我爸做身衣服。”
何雨狐疑地看着她,见她坦坦荡荡,不像说谎,打消了心中的怀疑。但要她把东西还回去,是万万不可能的。进了她口袋,那就是她的东西。
何雨一脸为难道:“小孟,真是不巧。那匹布打算送我外甥女的,她下个月底就要来了,你看这...实在不好意啊。”怕她不信,打包票道:“等我之后有布票,一定立马买了布还你。”
城里人脸皮薄,孟秋意肯定不会找外甥女林秀香问有没有收到布,她送不送还不是她说了算。至于布票,那估计是一直不会有了。
“那确实不太好。”孟秋意有点失望,随后打起精神道:“既然那匹布也要送给你外甥女,那不如让我干脆裁成两身衣裳算了,这样刚好让婶子的外甥女可以换洗。我正好明天要去借杨婶家的缝纫机用,不如一并做了。”
何雨的如意算盘落了空,有点后悔那样说了,但这时候反悔,孟秋意肯定要收回布。便宜自家人也不能便宜外人,大不了她到时候找小姑子刘丽多要点好处,于是皮笑肉不笑道:“那敢情好啊,就是辛苦小孟了。”
“不辛苦不辛苦,婶子,我跟你一起回去拿吧。”
何雨这下连拖延的机会也没有了,一脸肉痛地从家里拿出棉布交给孟秋意。早知道来一趟知青点要舍出去一匹布,她就不来了。
孟秋意笑眯眯接过,好似无意般问了句,“婶子外甥女从城里来,应该也没有准备布鞋吧。城里人爱穿小皮鞋,但乡下的泥巴路,穿小皮鞋硌得脚疼。婶子从我这借走了两双布鞋,我要不顺便把两双布鞋的尺寸改一下?”
何雨一听,立即赶人走,“已经托孟知青做两身衣裳了,这鞋子就不麻烦你了,你快回去吧。”
不等孟秋意说话,她砰的一声关上大门。
孟秋意摸了摸鼻子,有些遗憾没有把鞋子要回来,但看着手里的布,又高兴起来。这下给爸妈做衣裳的布料齐了。
第二天一大早,孟秋意揣上钱,坐着李大爷的牛车去了镇上。她第一件事就是去供销社买了她心心念念的油和盐、八角等调味料。
她除了给她爸孟国栋和她妈乔兰做身衣服外,还打算给孟外婆织一件毛衣,于是买了织针和三个红色毛线团。
虽然杨萍说可以免费用她家缝纫机,但她不好意思真免费用。想着上次提去的东西里,杨萍只留下糖果,她又买了几斤糖果,让售货员按斤分开装,这样她每用一次缝纫机就提一斤糖去。
还有雪花膏快用完了,她顺便补了一大罐雪花膏,足够用一个冬天。
还要写家信回去,她买了支钢笔和一沓信纸。
买完这些,她去了趟国营饭店,买了十个大肉包祭奠五脏庙。当然,一个肉包下去,她已经吃饱了。剩下九个她包了起来,打算回去慢慢吃。
一通买下来,双手拎满东西。
东西又多又重,孟秋意细胳膊细腿的,几乎是走一下,就要停下来歇一下。瞧着离坐牛车的地方还有一大段路,她叹口气,认命般准备提起东西往前挪动。
忽然一道高大的身影停在身侧,先一步弯腰拎起地上的东西。孟秋意看着空空如也的手,愣了愣。
江初提着东西,见她还站在原地,问道:“孟知青不走吗?还是要继续买什么东西?”
孟秋意摇摇头,快步走到他身边,道:“江同志怎么来镇上了?”
江初手上拎的都是她的东西,明显不是来买东西的。
两人并肩而行,江初似乎闻到一阵若有似无的香味。他顿了顿,刻意落后一步,言简意赅道:“来找朋友。”
孟秋意看他走得比她慢,以为东西太重,他拎不动,善解人意道:“江同志,多谢你帮忙。我来提一部分吧,一个人提比较累。”
江初被人质疑不行,有些恼羞成怒,“不用,我一个人就可以。”
怕她不信,特意强调道:“几十斤的大米,我都扛过,这点重量根本不算什么。”
话落,他脚步飞快地往前走,将东西放到李大爷的牛车上。
孟秋意本来是想分担一下,见他如此,只好打消心中的想法。
回去的路上,江初被牛车上的老奶奶大婶们包围。江初在同龄人里不合群,但却很受长辈们欢迎。
她见到好几个老奶奶掏出手里买的东西分给江初,但江初都推拒了,还说了好些讨喜的话逗得老奶奶哈哈大笑。
回到村里,孟秋意犹豫着要不要请江初帮忙将东西提回知青点。
江初已经主动帮她拎起东西,向牛车上的人告别,“奶,婶子们。我帮孟知青把东西提回知青大院,就先走一步了。”
有他帮忙,孟秋意落得轻松。
到了知青点,她掏出两个肉包给江初,谢声道:“多谢江同志,这是我在国营饭店买的肉包子,你拿着打个牙祭。”
江初没要,反倒是从裤袋里拿出两朵绢花,含糊其辞道:“我朋友绢花买多了,他家里没人要,扔给了我。小雪已经有了一对,两个嫂子不喜欢这些东西,我一个大男人拿着没用。上次见你好像挺喜欢的样子,刚好给你吧。”
话落,他扔烫手山芋般,把绢花塞进孟秋意手里。
孟秋意目送他走远,将两朵绢花举到面前,细细打量了一番。
这对绢花是海棠花的形状,花瓣边缘绣了一只栩栩如生的画眉鸟,明显比江雪那对绢花做得更精致。
这么好看,竟然没人要吗?
孟秋意有点奇怪,可能审美不一样吧,也许别人不喜欢海棠花。
她将绢花收好,提着东西放进宿舍。
将东西一一归整好,又算了下存款。两年攒下两百块,这两次去镇上花了差不多二十块,还剩一百八。
以后花钱的地方肯定越来越多,这种吃存款的日子让她有点没着落,她得想办法赚点钱才行。
她擅长的东西就两样,一样是厨艺,一样是湘绣。
这时候没法重操旧业开饭店,再者,她还想参加高考,肯定没时间和精力经营饭店。
上辈子,她苦练了半生湘绣,绣艺精湛,不输孟外婆。受孟外婆影响,极为喜欢旗袍。后面有钱后,开了家旗袍工作室,专门做私人订制的旗袍。
但旗袍不符合时下审美,现在军装和中山装才是人们最喜欢的衣服。
孟秋意叹口气,罢了,不急这一两年,船到桥头自然直。
她瞧了下外面的天色,已经过了晌午。她是准备给孟国栋做一身中山装,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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