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儿分量,手感舒适。
显然不是一般量产型号的左轮手枪,柚木贴片的握把十分趁手,镀光亮镍的镜面银色枪身被主人仔细擦拭的一尘不染,六发紧凑点四一口径弹仓,增强火力的同时却不显得臃肿,从加长了足有半指的重型枪管看来精度和射程都有提升。
林蒙恋恋不舍的摩挲了一下冰冷的金属枪管,依依不舍的把枪还给乔治的时候,一脸艳羡的问到:“嘿,乔治,你这可是高端货,真不错,多少钱买的?”
谁料,牛仔乔治听到这话,像是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般炸起来,叫嚷到:“买,别开玩笑了,这可是柯尔科1627纪念版,非卖品!”又嘟囔说些:“西部顶级枪手”,“总有一天要去收拾范德林帮”之类的豪言壮语。
年轻的牛仔们听了纷纷起哄附和,一时间,长长的橡木饭桌前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这个年纪的男人总是想着做一些出风头的事情,像是刚从蛋壳里孵出来的小鸡崽儿,就开始憧憬有一天能翱翔九霄。
置身于这群西部牛仔之中,林蒙也被他们豪迈不羁的活力感染。
就在众人笑闹着的时候,一个黑人大汉愁眉苦脸的端着一盆食物,来到林蒙身边坐下,脸上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林蒙停下手中的汤勺,冲莫里斯大叔点了点头,欠身打了个招呼。
“嘿,莫里斯大叔。”
对这位枪法精湛、嫉恶如仇的老牛仔,他的心里还是充满敬意,丝毫没有因为他的肤色而抱有一点儿轻蔑的念头。
然而,这位硬汉搓着他那双黝黑粗大的手掌,竟然有些扭捏的请求到:“嘿,林蒙。呃……我有些事情需要你帮忙,等下你可以来一趟吗?”
“当然”
此时的林蒙尚未明白人心的险恶,本性淳朴的他就是觉得:莫里斯能为了一个被毁容的舞女和恶棍决斗,那他一定是个好人,甚至是个英雄。
男孩子对英雄的崇拜情结,让他一口答应下来,甚至不用问对方究竟需要自己做什么。
“真的嘛,太感谢了!”
莫里斯大叔精神一振,满脸的喜色,看来这件事真的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俩人匆匆忙忙吃完饭,莫里斯带着林蒙来到自己的住处,从枕头底下翻出一封皱巴巴的信来。
这是一封情书。
一封写给约克镇上酒馆老板佩蒂女士的情书。
林蒙拿在手里反复看了很久,才得出的结论。
之所以,林蒙要看许久,才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是因为这封信的作者,拼写水平实在太过令人堪忧。
这封信,简直和教会学校里低年级学生的课堂作业有的一拼。
短短二三百个单词,充斥着大量病句、拼写错误、语法错误、涂改痕迹……
“怎么样?你看我写得还行吗?有些……有些单词我也不确定该……该怎么拼写,我问了乔治和凯恩,但是……他俩经常说的不一样。”
莫里斯就像是个等待老师批阅考卷的学生,这个快五十岁的中年大叔,因为焦急和羞涩,竟然连说话也结巴了。
也是,农场里这群牛仔都没念过什么书,每天和牛羊打交道,拿枪的时间比拿笔长多了,让他们拼写出这两三百个单词,一定也是费了不少功夫。
“嗯,总得来说还行,我能看得懂你的意思,不过语法和拼写上有些问题,比如你看这里:“我想和你爱河共同沐浴”,应该写成:“我想和你共同沐浴爱河”。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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