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财奴奋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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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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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十年前

杨简睁开眼睛,看到上铺的木床板时,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但瞬间有人在喊他的名字,那个聒噪的催促声又把他拉回这个梦境。

他顺着声音的来源看过去,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向他砸过来。本能地用手接住,杨简定睛一看,原来是大学一年级高等数学的课本。

“我知道你早上才从网吧回来,可是你要再不起来,明天的考试也不用参加了,直接准备重修吧。”

说话的人是杨简对面床的上铺,此时正盘腿坐在床铺上,手扶着栏杆探头下来冲他叫嚷着。“这是崔云的书,划完重点记得还回去。”

看着那张白嫩的微圆的脸,杨简迅速回忆起这个人的名字,傅明森,绰号胖子,是他大学时期关系较好的几位同学之一。

“谢了啊。”他顺口答了一句。

可是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大学宿舍里,还会和如此年轻的傅明森对话?杨简想了想,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洗手间去看镜子。

镜中的他头发很长,乱糟糟的流海垂下来挡着眼睛;胡须似乎许久没刮过,但却不长,唇边毛茸茸的一圈;脸色虽然差,却看得出皮肤紧致,这是十七岁时的杨简。

杨简扯了扯嘴角,镜中人也开始微笑,一股久不见阳光的阴暗气息从镜子里扑面而来。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上一刻他还躺出租屋的木板床上病得奄奄一息,银行卡里的存款几乎全部贡献给医院,虽然公司给了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那些甚至不够十天的住院费。他只得办理出院手续,开始等死。考虑到自己的情况,杨简无法开口向朋友们借钱,更没脸回去拖累早已与他断绝关系的父母,他伪造工作证明在郊区租了一间自建的简易房,苟且度日。

如今竟然回到十年前,也许上天也觉得他这辈子活得太亏,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杨简想,这一次,一定要把做错的改正过来。

今后的日子要谨记以下三点:身体要练好,金钱不能少,重感情的人死得早。

杨简从洗手间走出来的时候,眼睛里已经多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他坐在床上,开始翻阅傅明森给他的,崔云的高数课本。

崔云当年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也是系里有名的好学生,像杨简这种昼伏夜出的人时隔十年都记得他的名字,此人的确有不凡之处。他从不逃课,笔记做得比女生都工整,每年都拿一等奖学金,毕业后申请到全额奖学金出国深造。

当时大家都以为他虽然学习好,做人却有些呆板无趣,也没什么朋友,只是后来同学聚会时再提到远在大洋彼岸的崔云,言语中不自觉饱含着的羡慕嫉妒恨让杨简很是感慨。

也许崔云只是比大家早熟,先一步选定了努力的方向,并且以年轻人少有的自制力坚持下去。杨简想,这一点可以借鉴。

“怎么,看傻啦?”又是傅明森在那边说着,“本来我也想借笔记的,可是他们宿舍的人早就先下手为强了,能借到书就不错啦。谁叫临时抱佛脚的人那么多呢,唉。”

杨简是理科生,数学功底本来就不差,只是进大学以后网瘾有点重,渐渐荒废了学业。他记得这次的考试自己是没有通过的,并且不以为然,重修同样没有通过,毕业清考前下狠心看了两天书,才算顺利毕业。

有了那点基础,这次倒不用挂科了。

他迅速地把重点章节勾出来,擡起头说,“这书不用了吧?我去隔壁还了。”

“还了吧。”傅明森话音未落便看他套上拖鞋向门口走去,不由喃喃自语道,“这人怎么突然这么有精神,什么时候打的鸡血啊?”

考前最后一天的下午,只要是稍微还有点追求的人都会去上自习,杨简宿舍就只剩下他与傅明森这两个宅男。隔壁宿舍同样是四人间,杨简看不到崔云,却见一个身形修长的男生斜靠在阳台门上,他把头发染成金灿灿的颜色,此刻手里捧着书,也给人一种漫不经心的感觉。

这个人是谁,杨简实在想不起来了,只好说,“这是崔云的书,一会帮忙还给他吧?”

“哦。”男生擡头看了他一眼,淡淡应道,“放桌上吧。”

杨简道了谢,回到自己宿舍,对傅明森说,“崔云不在宿舍,我把书给那个金头发的家夥了。”

“你是说吴苏华?”傅明森惊奇地看过来,“那家夥不是被赶出去了吗?居然会回宿舍啊,啧啧,今天晚上要是再打起来,他们一宿舍明天都别想好好考试了。”

“咦?为什么会被赶出去的?”

傅明森压低了声音,悄悄地说,“那家夥是个gay啊,跟一个死同性恋住在一起,恶心都恶心死了。”

杨简心中一惊,恍然想起自己后来的遭遇。他虽然没有对外公开,也没有刻意隐瞒,同学间知道的多了联系便少了,当年玩得好的几个也是如此。他以为是因为各自忙事业没时间联系,尤其生病后更不愿见人,渐渐淡出了同学圈,此时却发现也许还有其他的原因。

无论如何,那个悲催的人物已经不会出现了,杨简立志奋起。

他走到书桌前坐下,对照着划出来的重点开始做习题。这场尚未开始的考试他虽然已经参加过,却因为年代久远,尤其当时什么也不会,对那些看都看不懂的题目自然全无印象。

真是可惜。杨简想着,又撕下一页写满算式的草稿纸。

一下午很快过去,五点的钟声一过,傅明森迅速从上铺爬下来,对杨简说,“吃饭去。”他一天二十四小时,也只有这种时候最积极。

杨简正纠结於一道题苦於没有思路,也想换换心情,便起身找饭卡,看得傅明森又是一阵惊奇。

“你小子居然真的在做题啊,不然,我帮你带饭?”

“一天到晚窝在宿舍里脑袋变得晕晕沈沈的,走过去正好锻炼锻炼,顺便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杨简微微一笑,“以后我们也去晨跑吧?”

十七八岁的少年不会懂得一个健康的身体是多么宝贵的财富,此时的傅明森也无法理解杨简的想法,他只以为这小子昨晚熬夜上午补觉,中午醒来只是梦游罢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

杨简却是受过教训的,那种痛苦他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他的目标非常坚定,锻炼身体,好好挣钱。

第二天是考试日,杨简六点半起床晨跑。

因为是冬天,早上冷风凛冽,空气中似乎也挂着霜,塑胶跑道冻得格外坚硬。杨简呼吸着这样的空气,虽然冷却十分清新。脚下的感觉也很踏实,这样一步一步跑下去,他相信自己会走出一个更好的人生。

在这种排满考试的月份里,能早起晨跑的人除了体育系的特招生几乎没有。而体育系的同学在体格上与一般学生也有不同,大冷天穿着短裤,露出肌肉突显的小腿。

杨简没有他们跑得快,没两圈便气喘嘘嘘起来,但他还是咬牙坚持着,一直跑够了五圈,正好七点。

他回到宿舍,见其他人都还在睡觉,便轻手轻脚地走到浴室去冲了个澡,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便夹起书本下楼吃早饭。

以前的杨简是从来没有吃过学校的早饭的,第一次这么早进食堂,多少也有些新鲜。他最后买了份粥,配着蔬菜和包子吃,自觉非常健康。

这时候不到七点半,学校平时是八点半开课,食堂的人寥寥无几。突然有个人端着碗走到他对面,坐下来说,“这么早啊。”

“你也早啊。”杨简擡头一看,面前这个人依稀有些熟悉。他的脸很干净,头发短短的,端正的五官配着一副方型的黑框眼镜,简直就是好学生的典范。

能这么早起来吃饭的,他知道的就只有崔云了。

杨简想起来,又问了一句,“对了,昨天去你宿舍时没看见你,我把书给吴苏华了,他后来给你了吧?”

“给了。”崔云简短地说。

杨简看到他的碗里也是粥,同样配了蔬菜和主食,跟自己这份很相似,只是还有一个煮鸡蛋。他不由道,“你的口味也很清淡啊?”

“还行吧,”崔云回答,“这样搭配营养比较全面,倒不是特别喜欢。”

“你吃饭还考虑营养成分啊?”杨简小小地惊讶了一下,他现在这个年纪的男生正是挥霍青春的时候,饮食规律都有问题,哪里还顾得上营养?

“嗯,习惯了。”

在杨简的记忆里,崔云向来是独来独往,跟别人打交道多半也是有事说事,从来不说多馀的话,也绝对不会因为是认识的同学就会坐过来一起吃饭。此刻的杨简虽然是十七岁的身体,却是二十七岁的心智,很容易看出来崔云是有事情想跟他说,却开不了口。

他试探地问了一句,“吴苏华昨晚住你们宿舍了吗?”

崔云擡起头,镜片反光一闪,“他跟你说什么了?”

当年隔壁宿舍的事情,杨简隐约有点印象,大概是吴苏华不被室友接受,最后起了肢体冲突,他一个人被揍得很惨。后来辅导员给他换了宿舍,吴苏华也很少去新宿舍住,好像是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幸亏没出什么大事,学校也没有发现同性恋就必须退学的规定,虽然难免被人侧目,吴苏华到底还是从这里毕业了。

杨简很是感慨,也说不定,吴苏华将来的命运比他好很多,至少不会有他死得早。吴苏华与崔云是同班,与他是同系的不同班,杨简并不了解他们宿舍的纠葛,便实说,“没有,我只说让他帮忙还书,他答应了。”

“你把书给他的时候,他用手接的?”崔云忽然这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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