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毒”于丹

解“毒”于丹

第27节:告诉你未被糟蹋的孔子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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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丹教授在这里把”十有五而志于学”简单地归结为”学习”了,又随手拿来”

为己之学”来弥补前面所犯的错误,接着又将”为己之学”和”学以致用”捆绑销售。

那么,什么是”为己之学”呢?

这个词出自于《论语-宪问》:”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孔夫子说,古时候的人们学习是为了自己能够达到修身养性,达到”内圣”的境界;现在的人们啊,学习只是为了取悦别人。

康有为也曾说:”为己者,其终至于为人;为人者,其终至于丧己。”(康有为《论语注》)康先生的意思是说:为了自己而学习的人,他最终的结果也是为了别人;那些为了取悦他人、哗众取宠而学习的人们,他们的最终行为,只能是毁了自身。

那么”为己之学”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呢?笔者愚劣,但也自认满怀敬畏,在这里参考各位先贤的说法提出来,权当抛砖引玉。

为己之学的为学最终目的是为了学做人,而学的内容就是符合周礼的道德性内容。出于为了自己而学,为了让自己成为”内圣”,即内在的自我是一个具有德心德性的圣人。

这一点,对于儒家来说,非常重要。儒家学说讲究”内圣外王”之道,”内圣”的修身养性,是为了”外王”打好坚实的基础。打个比方,就如黑心无良的包工头,在建筑楼房打地基的时候偷工减料,地基和结构都没建强实起来,却在外表花了极大工夫吸引购房者,这种违章危房的害处,事关人命。

内圣外王中”外王”是一种实践行为。如果没有”内圣”的思想方针的指导,就难以达到兼善天下,难以做到”外王”来完善自己,提升自己。

所以,古之学者为己的说法是指道德价值和精神涵养是最为优先的。只有把这种德性先做好,又修心、进德、成性,最终实现自我完善,实现身心和谐、人际和谐,社会和谐,从而才能达到人的行为和天道运行的规律相互和谐。

但是,于丹教授强调的是功效性的”用”,她的”用”是为了更”富有效率和价值”。她的解说完全是本末倒置,取的是”为人”的含义,卖狗肉却挂上了”为己”的羊头。这种行为简直是对孔夫子的嘲弄,不禁要让人替孔夫子叫冤。”为人者,其终至丧己。”

2三十而立

于丹心语说:”三十而立,就是建立心灵的自信。””三十而立的这个-立-字,首先是内在的立,然后才是在社会坐标上找到自己的位置。””从内在的心灵独立这个意义上来讲,真正好的学习,是把一切学习用于自我,让学到的东西为我所用。”

”立”字作建立、确立的意思解释,不会偏离原义太远。但是,是否真如于教授所讲的建立的是”心灵的自信”呢?恐怕孔夫子和历代的解经师们都不会同意。

东汉建初四年(即公元79年),朝廷组织了一次全国性的经学讨论会,由皇帝亲自主持。班固把这个讨论会的资料整理编辑成《白虎通德论》,简称《白虎通》。这本书是当时官方对经学的标准答案,对后世影响甚为巨大。

在《白虎通》里,”三十而立”是和”十有五而志于学”相连在一起的,”立”的是”学”。在同一作者班固的著作《汉书艺文志》中另有详细的解释,用现代话说是:古代读书的人,三年才通读一经,三十而立的意思是说,经过十五年的苦读,终于完成学业,五经全部通

读。这是一种解释,三年通一经的说法是指一般情况是这样,但是每个人的智力和刻苦各有所不同,所以时间上也有先后,是否三年却并非确指。

于是,我们可以根据这种情况,引申出第二种解释,”立”是指”立于道,立于礼,皆统于学,学不外道与礼也”即是,孔夫子在”道”和”礼”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一套关于周礼的学说。这套学说是合乎社会变革,人和社会和谐共处的规律。

当时,孔子所处的社会正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时期。在那个社会变革风起云涌的时代,百家争鸣,我们的诸子先贤们,讨论的是如何实现建设一个社会和谐的理想国。当然有提倡采用暴力革命,完全打破旧有的社会秩序与观念的,也有采取温和的改良来进行社会变革的。而孔子就是后者,持保守的立场。因为在他看来,前者是行不通的。无论你如何暴力革命,如何打破旧有观念,国家的统治面对的是众多的人民,这一点是难以改变的。所以周礼也是仍然存在于其中。于是,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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