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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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六章 闯字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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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官兵进林子了!”说话的是刘成,这个跟着程浩没多久,却迅速体现出很大作用的河南农民,此时正握着一把破旧的腰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进入林子的官兵,丝毫不掩饰眼神中的仇恨,恨不得将这些官兵碎尸万段。

作为一个曾经还算勉强温饱的佃户,刘成对官府的痛恨程度极高,这种仇恨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出现的,从前他虽然觉得官府不是东西,或者是帮狗东西,但在这帮狗东西的统治下,他基本上还能有口饭吃,骂骂咧咧的也就过去了。

随着一年旱季,庄稼严重歉收,欠下的租子换不上,他也被本家的地主老爷逼得没了退路,爹娘被活活饿死,婆娘在地主家俩狗腿子来搬东西时跟人家厮打,最后被打死在院子里,刚刚跑出去借钱回来的他正好碰上,不由分说拿柴刀将那两个狗腿子砍死,随后拿着借来的钱逃之夭夭,后来还被本县的衙役们追了好一阵子,勉强才算逃了出去,遇到这支队伍。

在这只队伍里面,他遇到了太多命运跟他几乎相同的人,虽然各自的故事不同,但有一条却是统一的,他们都是被这世道逼到无路可走,逼不得已成为流民,可即便是混得这么惨了,官府也没打算放过他们,从前各处还会偶尔有施粥之类的事情,等到西北那边逐渐乱起来之后,流民便成为各处州府严防死守的对象,根本不许他们向城池方向靠近,只要发现有类似企图出现,立刻就出动兵马进行驱赶,有些甚至干脆围起来杀,侥幸活下来的则成为货物一般的奴隶,被到处贩卖着。

刘能就是经受了太多次这样的事情。因此才对官府恨之入骨,如今能够跟着程浩这样的人打官府,他显得格外兴奋,毕竟这种事情他已经想过太多次了,只是之前没那个本事,也没那个力量,如今这种不可能变为可能,他自然会加倍卖力。

三百多人的官兵进入树林,开始四处搜寻那些流民们,几个带队的小军官都走在最后面。生怕前头出什么问题,只是他们这种谨慎并没能换来好运,因为从打他们进入林子开始,就已经被完全控制住了,当他们走到中间的时候,忽然发现身后有动静,随即便看到几百上千名流民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迅速将他们团团包围,并且在几十名侠客的带领之下杀了上去。官兵们一来猝不及防,二来人数也真的相差太多,唯一比流民们强的武力,也在侠客们面前丧失殆尽。

不过一炷香的工夫。三百官兵被杀了个干净,流民们则阵亡了快七百人,但无论是程浩还是流民们自己,根本就没人在乎死掉了多少人。他们只在意杀掉了多少官兵,随后队伍中最强壮的人捡起了官兵的兵器,成为了除了侠客们的第一批武装分子。他们迅速走出了林子,朝着下一处目标走去,半天之后队伍重新扩大到了三千多人,并且开始和另外一支官兵交战,程浩也差不多摸出了门道,他的队伍正在像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哪怕途中遇到阻碍,也会毫不犹豫的碾压过去。

他的目标在北边,因为他已经很聪明的意识到了,自己正处在一个转职的过程当中,从行侠仗义的江湖大侠,转职为流民的头目,将来如果顺利的话,将转为流寇或者农民军的头目,而这个行业中做的最好,本事和势力业最大的舵把子闯王高迎祥,目前就在北边的北直隶附近混着,他如果想要在本行业发光发热的话,最好就是带着部众去跟高闯王一起干。

至于说自己这个名门正派出身的精英弟子,整天屈尊降贵的跟一群泥腿子厮混,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后悔的,他想变成和宋庆一样的人,这条路从官场上走基本上走不通,那就只能从流寇的方向走了,虽然这同样不容易,而且如果将来流寇们被朝廷剿灭了,他百分之百会被杀头,但他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有强烈的渴望,渴望变得更加强大,能够对抗宋庆的强大。

同时他还有个非常理想化的想法,他想要让这世界上的穷人都过上好日子,至少不要像现在这样温饱无着,朝不保夕,整天被官兵拿刀子追杀,如果这个想法被宋庆听到,保证会笑掉大牙,因为这种事情几乎是到了宋庆那个时代,才算是基本实现,但依然会有讨饭的穷人,也依然存在战争和杀戮,根本就不可能完全实现,纯属一个理想主义者不切实际的臆想。

但就是这种臆想,让程浩觉得浑身都充满力量,他也在用这种力量支撑着自己,支撑着整支队伍,开始他们最初阶段的征程,到北边去寻找闯王高迎祥,随后开始他们争霸天下的路途,为天下的穷人打条活路出来。

程浩带着近百侠客,三千多流民,以及非常理想主义的梦想,向着北边挺进的时候,同样也有个人,正带领着自己的部众围着北直隶境内打转,确切的说是在寻找可以突围出去的地方,作为闯王大军的先头部队,他被左良玉的兵马咬住已经有段时间了,但一时半刻还没有找到对付左良玉的方法,只能在北直隶西北方向徘徊,勾着左良玉向他靠拢,为大部队争取时间,因为按照之前军议商定好的策略,大部队打算渡过黄河,需要找人引开左良玉,而他就成了这个任务的不二人选。

说是不二人选,主要由于他自己的坚持,四年前他刚刚起事,一直都跟着王左挂的农民军,不过没多久之后,王左挂贪图富贵投向朝廷了,之后他又跟着张存孟,也就是江湖人称不沾泥的大匪头,一年之后张存孟战败,也投靠朝廷了,他依然非常倔强的带着自己的小队伍前进,却发现陕西境内愈发混不下去了,因为三边总督换成了洪承畴这个老不死的。

洪承畴确实是有本事,没多久就将陕西境内的农民军打的七零八落,而他也愈发感觉此地无法久留,终于在不久之前投奔了他的舅父高迎祥,暂时被称为闯将,只不过大外甥和闯将两个名号不能给他带来任何特权,对于跟着高迎祥的那些老弟兄来说,三十岁的他只能算是个新人,再没能做出什么成绩之前,没人管他是不是闯王的大外甥,他只是个新人而已。

没奈何,他只能选择用这种比较玩命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对整个团队的价值,以期能够在这个非常讲究实力,无能者会被第一时间抛下的组织里面留下来,并且逐渐向上爬,爬到再没人能够轻易把他抛弃的地位,甚至是更高的地位。

他骑着一匹还算不错的军马,腰上挂着把刀,头上戴着招牌式的大毡帽,下巴上有茂密的络腮胡子,乍一看就是宋庆手下头号大将薛五,但如果在几年之后,他的名声比薛五大得多,甚至比宋庆还要大,几乎整个大明没有不知道这个人的。

他是李自成,他喂自己袋盐……

现如今的李自成,还不是几年之后的闯王,他目前在闯营之中的地位比较艰难,虽然舅舅高迎祥对他不错,但其他头领对他并不怎么样,也就是张献忠还适当表现出点善意来,其余的当家都觉得他是个没什么太大用处的人,毕竟他虽然在这个团队中是新人,但在陕西的名头其实也不算小,很多人还是知道他的,尤其知道他跟过两个老大,两个老大最后都投靠朝廷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简直就是个灾星,跟上谁的队伍,谁的队伍就会很快被官军击败,而且这种说法很有市场。

没奈何,他目前只能在太行山附近溜达,试图吸引左良玉部队的注意力,同时给大部队创造些机会,他回头看了看背后的闯字旗,又看了看远处的左良玉部队游骑,狠狠咬了咬牙,突然间拔出腰刀,朝着那伙儿游骑兵冲了过去,身后同样早已经知道此行任务的部众也都咬牙切齿的开始冲锋,向着那些明显没有料到的官兵展开冲锋,片刻之间便打到了一起。

战局没什么悬念,李自成部下有两千多人,那伙儿游骑总共才二十多个,哪怕农民军这边不少都是跟着打顺风仗的,但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还是让他们很快解决了对手,当然在李自成的安排下,他们特意放走了两个去报信的。

随后,他迅速带兵朝着周围的小股官兵靠近,准备继续攻击下一个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让犹如镇山石龟似的左良玉动起来,给大部队以突围的机会,让他们有时间在太行山脉进行调整,随后展开既定的南下策略,至于担任诱敌任务的他能不能活着回去,那就要看运气和他自己的本事了,大部队中除了高迎祥之外,不会有谁担心他的安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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