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古巷后潘正龙来到人民广场。
广场上一堆人,他们差不多都是舞迷。他们随着音乐而起,跳啊拉啊转啊,乐此不疲。这里似乎也没有“鸡”。
于是他来到了杨柳村。
他见到了众多的“鸡”。这里的“鸡”似乎比古巷那儿的“鸡”年轻一些、漂亮一些、文明一些。
尽管这些女人对他死缠烂打,他不为所动。因为刚才的那一幕令人胆颤心惊。万一他遇到了黑社会分子怎么办?遇到这些活闹他不死定了往哪儿跑?
他绕了一圈子后来到了杨柳村东边的大路上。这条大路曾经很“阔”,如今因为“用进废退”的原因退化了,变得破败不堪。
潘正龙在大路上溜达一会儿后穿过大路走到联结东边居民小区的土路上。他老远就发现远处有一个黑衣女子很像站街女。
他因为好奇就信步向前走去。
他来到女人面前时膝盖头发软。下身一个劲儿想“唱歌”。
女人朝他点了点头。
他如同鬼使神差一般,跟着她走了,他的举动令他感到吃惊,因为他是一个与法律打了四年四个月零四天交道的人。法律叫他别这样,而他竟然弃法律的忠告于不顾,这难道不是匪夷所思的事?!
走了不到五十米就到了这位黑衣女子租的屋子前。
潘正龙将自行车停靠在门口墙边。这是一辆除了铃当不响其它哪儿都响的破自行车,他认为没有必要锁它。
屋子太小。里面东西不多。首先进入潘正龙眼中的是一张单人床;其次是一台巴掌大的黑白小电视。其它东西他当时没来得及观察。
黑衣女人不说话,她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脱上衣。
潘正龙看到了她白花花的胳膊,以及长长的白白的颈子。她的胸罩的颜色也是白色的。
当她要脱裤子的时候,潘正龙慌了神。
他想起了陈警官。
陈警官爱说:天使与魔鬼一步之遥。他还爱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监狱生活的阴影笼罩在心头,他想干这种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当了郑南悟四年零四天的“妻子”,他很自卑,缺乏自信。他心中产生了背叛感、感。他认定自已在关健时候一定会“拉稀飘带”。
他急忙摇手。这时女人已脱掉了裤子。
“你快脱呀!”女人有一点儿不耐烦。
“我不做!”潘正龙边摇手边说。
“你不做你来干什么?!”女人有一点儿生气。
“我来的目的是为了认一认‘门当子’,好下次再来!”潘正龙解释道。
“不行!来了就要做!”女人一把揪住他的衣领。
“你放我出去!”潘正龙哀求她。
“拿钱给我!”说罢女人一边揪住他的衣服一边搜他的身。她搜出他几乎所有的钱。
“给我!”潘正龙苦求她,“我上有老母,下有——”
“你要闹,我就叫警察来抓你!警察会把你投进大牢的!惹我生气的话,我告你非礼,这样你会做穿牢底的!”女人得意洋洋。
这一招真管用。潘正龙不吱声了。他老实了。
“不做就快走,别影响我做生意!今晚我还没开张呢!”女人用力推他。
“你拿走了我几乎所有的钱,我以后还要租房、吃饭呢!”潘正龙不肯走。
女人眼珠转了转,想了一会儿说:“给你一百块!”
“这点儿钱哪够呢!”潘正龙有苦难言。
“嘿嘿!”女人笑而不答。接着她眼含笑意开始数钱。“钱不少呢!这是我到临水镇来,做的最大一笔生意!你别以为我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明大明地告诉你:我见过大钱!我曾经是富婆!这点儿小钱在以前不够我买一个月的化妆品及卫生巾!”女人傲视这些小钱。
“你的心太黑了吧?!”潘正龙不死心,他还想拿回钱。
“你别怪我心黑!‘蛙要活命,蛇要饱’,怪谁呢?!”女人将钱装入屁股后面的口袋中。
“我是‘山’上下来的人!”潘正龙孤注一掷。
“小混混我能喊一汽车!干我们这一行的人别的本事没有,就图一个‘活闹鬼’朋友多!”女人面不改色。
“你叫什么名字?”潘正龙问。
“我叫林美华!”女人答道。
“我记住了你!”潘正龙恨恨地说。
“我也记住了你!你是一个小帅哥!你看不上姐姐,我知道!男人嘛,越小越好!唉,姐姐人老珠黄人家看不上喽!以后我只能做老头的生意喽!”女人有感而发。
潘正龙离开时垂头伤气。
他跨上自行车后一路狂奔。由于注意力不集中他撞倒一个壮汉。壮汉二话没说,对准他面门给他一拳。
“你为什么要打人?”潘正龙捂着稀痛的脸责问他。
“问你自已!”壮汉又要挥拳打他。
“你怎么不讲道理?!”潘正龙后退二步后说。
“跟你这种人用不着讲道理!”壮汉摩拳擦掌。
“我这种人怎么啦?!”潘正龙不服。
“我要是老头早给你撞死了!你干了什么坏事害怕警察来抓是不是?!你为什么骑这么快!我还没叫你带我上医院检查呢!你快混吧!不然,我就再揍你!”壮汉挥拳要打他。
这一次潘正龙没有后退。
“要是早几年我非把你揍趴不可!我才从‘山’上下来不想惹事!有多大本事啊,这样狂逼逼的?!”潘正龙声色俱厉。
潘正龙的一席话震住了这个壮汉,使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那就走着瞧!”壮汉脖子拧拧的,他边走边说。
“走着瞧!”潘正龙答道。
潘正龙推着车子漫无目的行走。边走边想。
不做四千三,做四十元,这是什么道理呢?!
难道要做郑南悟一辈子的“妻子”,他可是一个大老爷们啊。如今想做也做不成啊,他正在大牢中呢。
一个男人给另外一个男人玩弄是一件既羞耻又可恨的事。他迟早要结结束这种不名誉的性倒错关糸。他迟早要重振雄风。
好奇心此时牵动他的神经。二十八岁的人了,应该知道女人了吧。尽管他强奸过女朋友,但那次他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时候就结束了。那次是囫囵吞枣,食而不知其味。且他还想知道女人跟女人相比,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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