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开局错把秦始皇当爹

大秦:开局错把秦始皇当爹

第243章 白羊氏,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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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疮膏是卓草老早就做的,只是一直没机会拿出来。早些年的时候,卓草得自己干活。大冬天的挖水渠,没几天就长满了冻疮,痒的他不受控制去挠。

后来富裕了,这些事他也不必亲力亲为。这是冻疮膏每年都会给家里的奴仆准备些,像莲萍就特容易生冻疮,没有冻疮膏连觉都睡不好。

“你们涂上去试试。”

卓草戴着厚的羊皮手套,手倒是还好。其余伍卒可没这么舒坦,他们随时都可能会面对匈奴,戴着皮手套还怎么打仗?

“不成!”韩信连连摆手,“如此卓君岂不是帮了吾等,这对裨将军而言不公平。”

“哈?”

不就是个冻疮膏吗?

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别搭理他,你们试试。”

出乎卓草的意料,没人去接的。这些都是铁骨铮铮的锐士,自是不屑通过作弊来获胜。他们要是接了,这辈子都没法在军营内抬起头来。

“信来试试。”

“???”

卓草古怪的望着韩信。

你小子啥情况这是?

前脚说不公平,后脚就要试试?

“咳咳,吾为中护军,与卓君类似。军中百将以上的军职,都不得上战场杀敌,否则就得受迁刑。吾既然不必亲自动手,自然也不算影响公平。”

这倒也是合情合理。

卓草倒是听说过这条规定,也才明白后世秦朝电影电视剧有多可笑。简而言之,在秦朝就不可能会有斗将这种事发生,不论胜负都会受到惩罚。

起初卓草也不能理解,后来经历的多也就懂了。秦国事无巨细皆有法可依,哪怕行军打仗也不例外。类似百将这种级别的军职,已是属于管理层,栽培起来可不容易。

而且,秦国是属于多兵种大军团作战。互相之间协同配合。再依仗战阵,上万人就如同一人,就能轻松碾压敌人。

韩信赶忙打开木盒,望着棕色的膏状物,想都没想赶紧往手上擦。他这实在是痒的不行,手上因为冻疮而伤痕累累。兴许是心理作用,擦上去后还真舒坦了些,只不过味道有些刺鼻。

“卓君,这不龟手之药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主要是熬熟的羊油,然后把柿子皮、红花、桂枝这些磨碎了加里面。多涂几日,止痒效果还算可以。”

他这冻疮膏在泾阳都很热销,价钱上则比较贵。因为这玩意儿成本太高,特别是羊油颇为昂贵。寻常人家用的都是猪油,只有家境好点的可能会用羊油乃至牛油。

“这可真是好东西!”

韩信双眸炯炯有神,开口赞叹。听起来要做也不难,是桩好买卖。在寒冬时节,士卒操练很容易就生冻疮。有的情况严重,连兵器都握不住,只能被迫歇息。要是这不龟手之药如此神奇,那可得大力推广!

……

见时间差不多,韩信便下令歇息。

士卒们个个都是累得大喘气,干脆都席地而坐。因为时间有限,甚至都没时间生火取暖。给戎马喂草料的同时,还得赶紧吃些干粮。因为距离并不算远,所以他们只准备了两天的口粮。

按韩信的预估,两日时间绰绰有余。

就算真不够,那也能抢夺匈奴口粮。

卓草吃着比石头还硬的牛肉干,大口大口咀嚼着。端起兽皮水囊,狠灌了两口烈酒,呛得他不住咳嗽,不过也是稍微暖和些。他其实并不喜欢喝酒,特别是这种简单粗糙的白酒,只是现在天气冷,只能借此取暖。

“通知下去,半个时辰后继续启程。”

“明白。”

没人抱怨,全都抓紧时间歇息。

既然是比试,自然得争分夺秒。况且卓草都开了口,他们也都明白。现在天气冷的很,越早完成任务回去就越暖和。反正横竖都得遵从军令,倒不如早点完成来的爽。

韩信拿出地图,指了指上面,环视四周道:“再有三个时辰左右,便可抵达。到那时正好是入夜,吾等便可趁夜发动奇袭。只要不出意外,半个时辰内便可解决。”

“那感情好。”卓草揉搓着下巴,“也就是说,情况顺利明天就能回去了?”

“差不多。”

韩信点了点头。

他这几日都在筹划,为的就是确保万无一失。他仔细算过时间,两天是绰绰有余。他提前就训练过,两天不睡觉绝对能撑住。他要想比屠睢提前完成,那就得分秒必争。

“看来你提前都已准备好。”

“这是自然。孙子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此战不光关系我能否率军出征,更与卓君颜面有关。我若是输了,卓君也会没面子。”

卓草无奈一笑。

没辙,韩信毕竟是他举荐的。

胜负荣辱,与他也息息相关。

估摸着时间到了,韩信便翻身跃马再次出发。

旗帜随风摇曳,继续朝着远方而去。

……

……

西北方向三百里处,银装素裹。此地为白羊氏部族领地,方圆几十亩地都归他们所有。他们在匈奴口中则是被称作羊奴,主要就是给匈奴放羊的。放眼望去,木栅栏围成的羊圈少说得有千八百头羊,蜷缩在一块儿,数量相当惊人。

迎着风雪,有妇人戴着毛茸茸的毡帽自营寨走出。皮肤黝黑满是沧桑,头发更是极其粘稠,沾满了油脂。她穿着厚实的羊皮裘,快速自圈中牵出头已经死去的白羊。

握着柄还算锋利的青铜刀,快速割喉放血,顺势再把羊皮剥下。旁边还有佝偻着身子的老妪帮忙浇开水,以此来清洗羊皮。羊皮在草原可是战略物资,经过特殊的手法烘干缝制后,就能充当保暖衣物。

草原上的原则就是强者吃肉,弱者吃草。像这种杂活,那都是老弱妇孺来干。像是青壮勇士,则什么都不必去做。他们要做的是繁衍后代和保护部落,关键时刻还得他们站出来拼命。

“秦人,要来了。”

妇人双手满是羊血,突兀开口。他们说的是匈奴语言,与秦语大不相同。匈奴也不是吃素的,北地郡动静这么大,他们能不知道吗?

“去年王子死了,秦人也要动手了。”

“不用怕,现在肯定不会。”老妪用力的洗着羊皮,淡然道:“现在是冬季,秦人不会动手的。待来年开春,我们也已至别的地方,秦人不会对我们这种小部落动手的。真要开战,那也是找须卜氏这种大族下手。”

老妪活了这么久,看的倒是透彻。

“可惜,王子死了。王子若是活着,绝对能带领我们战胜秦人。他是草原上的雄鹰,是强大的狼王,是未来的单于。可是,他被无耻的秦人暗杀了!”

妇人愤愤然的开口。

冒顿的死,无疑是重创了匈奴士气。

得知冒顿死讯后,不知多少匈奴贵族要求死战,要给冒顿讨回公道。可偏偏身为单于的头曼,却是选择罢休退兵。头曼明明是冒顿的父亲,却根本没有要报仇的意思,在他们看来无疑是惧怕秦人的表现。这样的懦夫,根本就不怕当单于!

头曼年轻时凶悍至极,他的父亲因被李牧打败而死,他则顺利成为了匈奴王,并且是自立为单于。建立起强悍的匈奴王国,现在人口足有几十万人,光是引弓之士就足足有十几万!

论兵力,仅次于强悍的大月氏。

随着年龄的增长,头曼老了,也变得懦弱!

王子客死异乡,竟然不开战?

冒顿出生之时,就被族中大巫高高举起。他继承了挛鞮氏最优秀的血统,必定会带领匈奴成为最强悍的草原帝国。还未成年,冒顿便已是匈奴最为出色的勇士!

“少说这些,和我们无关。”

老妪大口大口的吞着羊血,看起来就如同是恐怖的妖怪。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像老妪这样年纪的,在部落内根本没资格吃肉。能喝上两口羊血,已是极其难得的肉味。

夜幕降临,部落内只能听到些许呻吟。寒冬腊月,青壮劳力都会积极开始造人。不光能充当运动,关键是还能让部落人口得到增加。人口是衡量部落战力的主要标准,特别是青壮男子。现在正值冬季,他们也没别的事可做。

除开呻吟声,就是震天响的呼噜。

寂静的黑夜,最适合睡上一觉。

相隔数里外,卓草打着哈欠。旁边的韩信则是放下千里镜,其余士卒皆是勒马匍匐在地。

“情况如何?”

“只有几个探子,都在羊圈周遭。”

“这不是防范我们,是防着狼。”卓草淡然开口,“很显然,匈奴也没料到我们会在冬季动手。他们主要防范的是野兽,怕被抢走牛羊。”

“倒也无所谓。”

韩信仔细确认过地形后,当即开始布局。

“苏角,汝率六十人自正面冲锋。凡手握兵器的,一律诛杀,不必留情。翎和羽,你们分别率十人堵住南北两处缺口。凡妄想逃窜的,就地诛杀。除开放下兵器的,其余不论男女老少一个不留!”

“唯!”

军令如山,没人敢违背的。

千万别觉得韩信说这些是多此一举,卓草也算见识过匈奴有多残忍。匈奴是货真价实的全民皆兵,不论男女老少都不容小觑。

蒙恬曾与他说过,他先前曾抓获一票匈奴。因为语言不通的缘故,他饶了个匈奴稚童,约莫着也就只有七八岁。结果那稚童在鹿皮靴里藏了把匕首,二话不说就朝着他刺了过来。若非苏角眼疾手快,蒙恬都可能会因此受伤。

自那后,他就下了死命令。活捉匈奴后,不论男女老少都得全身搜一遍。身上有任何兵器,立马就地诛杀,绝对不留任何余地。

“汝等可都明白了?”

众人皆是点头。

韩信缓缓站起身来,左手黑旗右手玄旗。这都是他平时操练用的,突出个令行禁止。只要他黑旗落下,所有人就会同时冲锋。若是玄色旗帜落下,则代表着变阵。若是敲响金锣,则代表着鸣金收兵。

他练兵的方式,其实很像历史上冒顿干的。冒顿以响箭操练心腹精锐,凡是冒顿射向目标,那其余人也得跟着射。不管目标是谁,只要有人敢不射,那就得死。后来冒顿就给他爹来了个父慈子孝箭,宰了头曼自己当单于。

“前方五里,冲锋!”

黑色旗帜落下。

刹那间战马嘶鸣,苏角横刀勒马冲锋在前。韩信与卓草则是不紧不慢,两人就这么慢悠悠的跟在后面。借助望远镜,他们能很清楚的看到前面。因为有着积雪的缘故,月光洒下来就如同是白昼那般。

“杀!”

“杀!”

冲锋声夹杂着战马嘶鸣,地面都在颤动。因为距离并不远的缘故,匈奴显然也已反应过来。就看到有诸多穿着皮甲的匈奴人自营寨中走出,想都没想便提起弓弩射箭。

但很可惜,因为距离远的缘故根本就没啥威力。苏角毫无退缩之意,见距离差不多后当即抬起手来。双脚踩着马镫,凭借双手拉开强弓,朝着天空四十五度角直接抛射。

这就是马镫和马鞍配合起来的好处。

啾啾啾啾……

箭雨呼啸而出,就看到诸多匈奴如稻穗那般倒在血泊中。还有的中了箭没死,却也是凄惨的哀嚎着,整个白羊氏部落都因此乱成一锅粥!

射箭完后,苏角便自马背处取出青铜弩机。他看到三十步外有匈奴想要翻身上马,抬起手就是一箭,精准无比的射在对方脑门上。

随着不断冲锋,他们已冲至大营内。看着近在咫尺的匈奴,苏角很干脆的取出马刀。足足有丈许长,挥舞起来是虎虎生风,刀口更是用的纯钢,坚硬无比。

“杀!”

苏角手起刀落,便有颗头颅翻飞出去。无头尸体倒在地上,滚烫的鲜血顿时染红了雪地。战场上无比混乱,只能看到不断有人倒在血泊中。有些匈奴是妄图反抗,可在苏角这票骑兵面前根本就没反抗的余力。借助战马冲锋,一刀下去足以将人劈成两半!

匈奴引以为傲的是骑兵,但秦国也有!

论装备,秦国锐骑更是吊打匈奴。

这次韩信他们是趁夜偷袭,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在匈奴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直接动手强攻。有匈奴费尽力气翻身上马,想要自南北方向逃走。但很可惜,他们还未跑远就被一箭射下马来。

翎和羽兄弟二人各自率领十人,镇守南北两侧缺口。凭借着地理位置优势,他们直接自高处射箭,所以匈奴就是想跑都不容易。

“杀!”

“杀!”

……

苏角已是杀红了眼,双手握着马刀横砍竖劈。每次动手,必然能有斩获。其余伍卒也如狼入羊群那般,大开大合的马刀实乃是骑兵利器。匈奴这边虽然也有反击,但基本没什么用,完全就是一边倒的形式。

等卓草与韩信慢悠悠赶来,战局也已明朗。有诸多匈奴颤颤巍巍的跪在地上,匍匐在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还有着诸多残肢断臂,就犹如修罗炼狱。浓郁的血腥味,令人隐隐有种亢奋感。

周遭还有匈奴在顽强抵抗,但根本挡不住如狼似虎的秦国锐骑。这场仗比韩信想的还要顺利,还没到半个时辰就已悉数摆平。

“苏角,你这伤的如何?”

“多谢都尉关心,角没事。”

苏角右手胳膊中了箭,箭支已被他掰断,只是箭头还留在里面。方才怕影响作战,所以他都没把箭头拔出来。

“你这伤口挺严重的,回去找侯生看看。”

“唯。”

韩信环视四周,也看到了两具秦人的尸体。只是他并未放在心上,只死两个人已是大胜。毕竟他们长途奔袭,只有区区百人,而面对的是两百来人的匈奴部落。

既然是打仗,那肯定会有人死。

这是毋庸置疑的。

“把他们的尸体带回去。”

“好。”

“苏角,你安排人打扫战场清点物资,派人看着他们别让他们跑了。等翎和羽来了后,再交代清楚。”

“明白。”

“他们的君长呢?”

“死了!”

苏角得意提起个鲜血淋漓的头颅,他本身就懂戎语,所以也知道谁是君长。方才看到这老家伙要跑,他硬抗了一箭,直接一刀将其头颅砍下。

“好!待回去后,吾必为你请功!”

韩信当即点头赞许。

如此一来,他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他们这是什么部落?”

“白羊氏,为匈奴羊奴,为他们放牛放羊。”

苏角追随蒙恬多年,可不是吃干饭的。战局结束后,他就开始询问消息。他本身就懂戎语,也知道韩信肯定会来问他,所以是提前做好了准备。

“他们约有二百三十三人,饲养了近两千只羊,还有上百头毛牛,还有几十匹戎马。对了,还有十几个俘虏。”

为了保命,他们可是知无不言。

匈奴,同样也怕死。

“还有俘虏?”

“嗯,都是女子,是他们劫掠来的……”

苏角点了点头,指了指羊圈旁的营帐。

“只不过,都尉还是别去看的好。”

“为何?”

卓草顿时面露不解,不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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