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斗罗世界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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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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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莱克学院,是大陆第一学院,史莱克城,同样是大陆第一城。与天魂、斗灵、星罗并列,史莱克,拥有属于自己的历史。

无论推着小车的脚夫、气宇轩昂的阔少、还是门洞里打瞌睡的兵丁,都存于历史视线之外。大时代下,无名者们只是书中的毛边、车轮上的泥垢、主线边缘的墨迹罢了。人们很难代入渺小的人与事,只因为他们常常被历史所忽略,如同地基中混入的骨头。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人们总能记住名将,之后便忘记骨头。

……

胡掣觉得自己今天运势不错。

自东大门走到现在,太阳还没升起来,已经捅出三份货物。将东西在口袋里摸一遍,凭着手感,他断定其价值绝对不低。

几张史莱克城特供的庄票,一张天魂帝国发行的银券,还有些零散硬币,其中一枚是金的。那些纸片子他不敢动,但有专门的人收这些,给得不多,也强过没有。

这些算不得真正的油货,胡掣有预感,今天还有更大的惊喜等待。临出门时,他卜过一卦,指甲盖大的铜魂币连着三次怪物脑袋冲上,在史莱克城做活,需要史莱克保佑,佛爷们都信这个。

洗完货物,他留下钱币,还给了路边小叫化子点零碎。那家伙可能比自己还小,冲着他连连作揖。

不错,又是个好兆头。

早饭选在菜市口的天福旺,虽然价钱不便宜,不求别的,只求一个吉利。

吃个半饱,胡掣又朝城南转去。东南两边外地人多,腰里或多或少都有点钱,冷不丁来到大城市,脑子里准成糊糊,傻乎乎地等着出货。

三块街面转下来,又到手几个银魂币,午饭不用考虑,还是天福旺。

他今年只有十六岁,但也自认是条汉子,抠过皮子,跪过铁索,蹲过班房,打过相打,从生下来没说过一句软话,这叫字号。连着几天嚼麸子,喝脏水的日子有过,与三朋四友胡吃海喝的时候也不少,作为一条汉子,他吃得起苦,也享得起福。

今天这饭菜,香料加的不少,只是一个人干吃,总觉没滋没味,如果能碰上个姐们儿就好了。

胡掣捏着口袋里硬硬的一块,浮想联翩。

今天似乎老天爷都喜欢他,想什么来什么。在街边没站上一会,胡掣就看见小百灵正在剧院门口转悠,无人搭理,想来是没饭辙。

这姐们穿了件肥肥大大的棉袄,裤子却只到膝盖,头发被梳子蘸唾沫抹得锃亮,一双眼睛恨不得勾走你的魂,门里人一看便知道是做什么的。

两人平时只隔一条街,街坊们除了几个老光棍,没几个拿正眼看她,胡掣也跟着瞧不起她,但是打心眼里,又挺愿意和她讲话。小百灵脸盘不算敞亮,身条倒是丰满,将衣裳撑得鼓鼓囊囊,要命的是那甜嗓子,一开口便齁死人。

活了十六年,胡掣还没挂过马子,但一直对女人好奇。邻里的女孩是不敢招惹的,兔子还不吃窝边草,犯了花案更会被所有人看不起,再加上年纪尚轻,将好奇保持到了现在。

……

“小胡,今天手气不错吧,姐姐想买件衣服。”

小百灵看上去是真饿了,嘴巴塞得满满,菜汤顺着嘴唇往下淌,传说中的好听声音也含糊起来。她只是用手背蹭蹭,“今天晚上,姐姐和你耍一盘。”

胡掣坐在这几乎比他大一倍的女人身边,没抬头。

“今天走的背运,一个上午,净是些零零碎碎,可能不够这顿饭辙。”

小百灵头一回开口,按说总得充一回阔,但今天不行,这些钱必须留着,有大用。

“今儿城西和北面新开市,人多热闹。下午姐姐陪你转两圈,保准能碰上油货。”

胡掣瞟她一眼,专心往嘴里扒饭,没说话。

小百灵在不懂装懂,城里的行市,他这么多年下来已经摸得门清。每个月这两天,佛爷几乎能把街边站满了,顽主们也把在各个路口,等着他们上贡,因此胡掣从不凑这个热闹。

见他不吭声,小百灵慢慢趴到胡掣肩膀上,嘴巴正对着耳孔,缓缓吐气,“天黑之后,你找我去,今天给你留门。”弄得他头颈里瘙痒无比。一对浑圆压在胡掣胳膊上,一跳一弹,胡掣心中慌乱,糊里糊涂就点了头。

吃过饭,两人在城南捅了几份货物,加起来不够两个银币的价,看着时辰还早,就钻进了成衣铺。进铺子之前,胡掣动过甩她的念头,他实在不想往西面或者北边跑。城北是另一批顽主的地界,遇到南边的佛爷,什么黑手都能下。

城防军的家属都在城西,那群心比天高的太子爷也在西面晃荡,犯在他们手里,打死都有可能。

胡掣尽管放在另一个世界尚未成年,却有双比大人还毒辣的眼睛,一眼能分辨什么人不好招惹。敢在这种魂师泛滥的地头耍活,没点眼光,早变成残废了。他心里明镜一般,前些阵子被他偷的那个鳖孙,在城里很难见到,实际上高墙里的娃子都好对付,抓到也打得不重。

(小郭:谁念叨我?)

于是,他给小百灵扯了块布,说身子难受,下午不想练了。

小百灵拿了东西,高兴得紧,还在他脸上啄了一口。两人在树荫底下寻了个长椅,还没坐稳,就把他的手塞进衬衣里面。

像是摸了电门,胡掣大脑“轰”的一声,整个人一激灵。手指头刚摸到那团滑腻的软肉,一股子火苗从五脏六腑烧将起来,将他填得满满的。

这股邪火直往上窜,一路烧进脑子,抵在嗓子眼吐不出来,咽不下去。火烧火燎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被塞进笼屉里,蒸得难受,也憋得难受。

他暗骂自己窝囊,觉得应该像那些老混子一样熟练和大胆,于是右手生硬地向下滑去,打算探索新的奥秘。这种心情,是胡掣这辈子都描绘不清的。

“猴急,美死你得了。”小百灵抽出他的手,在上面轻轻拍打一下,“下午好好练活,晚上……”

她在他的腿跟处掐一把。

费了点劲,胡掣让自己冷静下来,一时间觉得自己成了真正的男子汉,“走,我耍点绝活,让你见识见识。”

他没想过,也想不到后面会发生什么,偶尔的冲动与莽劲儿,竟差点为他招来杀身之祸。这事过去好些年,他还认为女人是红颜祸水。

当他再回到这座城时,早见不到小百灵的影子,不知是死是活,是死于战乱,死于贫穷,还是老老实实地活了下来。

那些年,不是每一具尸首都查得出死因。

几十年后,胡掣在恭贺国混了个半上不下的位置,手里也颇为阔绰,自然不会缺少女人。只是每每都想不通,自己当年怎么会让她迷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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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郭晔一手切着葱花,一手往面前人碗里放个鸡蛋,漫不经心般问道。

曹彦平一口面条吸到半截,忽地静止,上下牙齿一合,抬头扫了他几眼。郭晔面不改色,菜刀将案板上的葱花刮起,倒进面碗。

他缓缓将面条咽进肚里,“你打听这个干啥?”

“那边乱得很,你这种乖学生不要掺和。”

郭晔在他碗里添了几滴香油,从冰柜里端出一碟风干肉摆在桌上,擦擦手道:“也没什么,纯粹好奇。”两人间没有太多避讳,郭晔随口将戴华斌的事提了两句,就中午卖完的残汤剩水泡了冷饭,权且对付一顿。

见他这样糊弄,曹彦平皱皱眉头,也没说什么。郭晔尽管口袋渐渐宽裕,对自己日常方面的吝啬始终不改,他曾说过这小子几次,收效甚微。

“别告诉我你傻到直接答应。”

“当然不会。”

喝口面汤,曹彦平吐出粒花椒,道:“换成别人,我直接帮你打发了他,但这小子有些麻烦。如果我出面,可能会把戴钥衡引出来。”

有些事情他没有说,曹家作为边军一脉,镇守帝国西南一带,正处于天魂、星罗、日月三国交界。有时两个家族一点小矛盾,处理不得当,会酿出巨大事故,他和郭晔关系再好,也不能担这风险。

郭晔并无麻烦曹彦平的想法,实际他根本没将戴华斌的威胁放在心上,比起对付一个中二晚期的纨绔,不如多琢磨一阵非标准核心的问题。

“如果他是想找你麻烦,城西有个拳市,半地下那种,听说背后有城防军的人。和学院的斗魂区不同,那里尽管明面上也禁止出人命,每月总得横着出去俩仨的。”

“那小子未必敢杀你,但,打残你的胆子,肯定是有。”

郭晔眯起眼回忆一番,表示赞同。

“没必要的话,还是少出去为妙。公爵府本事再大,也不敢渗进学院来,只要他们还有最基本的脑子。”

两人混个肚圆,慢条斯理地剔着牙缝,坐在道边晒太阳。距离下午开课还有一小会,尽管天气依旧阴沉,晌午多少还有些热气。

“如果这小子真的蹬鼻子上脸,你就告诉我。”临分别前,曹彦平显得有些心事重重,“无论如何,不能让他欺负了去。”

郭晔只是笑了笑,没有答话。尽管曹彦平的个人实力与声望都远在他之上,说到底,还只是个半大孩子,因自己的事将他牵扯进来,算什么?

……

将书本合拢,曹盈阖上双目,过了数息重新睁眼,左手提了书袋,缓步向外走去。轻声哼鸣一支不成调的曲子,这曲子只听过一次,便被强行记住大半,已属不易。

能看得出,她的心情不错。

好心情到门口截至。

忽听得几声嗤笑,一位竖瞳少女自外转入,斜倚在门轴上,将出去的路封住。此人在年级无人不识,正是幽冥灵猫,朱露。

“大小姐怎么一个人在这闷头读书?这可不符你的身份。”

曹盈看清来人,不禁一怔,皱眉道:“你挡了我的路。”

“我没有呀。”朱露见四周无几个人,登时喜形于色,笑靥如花地上下打量。见曹盈衣着一如往日般朴素,容貌似比去年稍显清减,却依旧不改俏丽,心中又忽然不喜,道:“这不是能出去吗?”

她以一条手臂扶住门框,来往之人若想通行,需低头钻过。

曹盈面露不耐:“别玩这些无聊的把戏。”见她不为所动,抬手朝她小臂按去。朱露也收起伪装脸色,尖声道:“有本事就试试看!”

幽冥猫凭爪显能,速度自是强项,手臂一缩一弹,先拿住了曹盈手腕,原以为能将其甩个跟头,却似握住根铁梁。朱露正诧异间,曹盈腕子一沉,便将劲道消之无形。

两人手臂搭在一起,掌心同时吐力,曹盈肩膀抖动,脚下退了两步,呼吸略显急促。

朱露站在门外,身子离了墙体,又是一愣,随即大怒。面对修为不及的对手,原以为能大占上风,实际自己借了地利,反而未能占到多少便宜。

“你瞧,我都说了很无聊。”

曹盈调理好气息,拎起袋子便要走出,不料她再次上前拦阻。当下脸一沉,沉声低喝:“你是在挑衅?”

“不,”朱露气势汹汹,放开了嗓音:“这是挑战!”

“我赌上自己的荣誉,要和你比试一场!”

不知为何,曹盈心中没有太多怒意,只是有些想笑。阅览室内,有人不满地清清嗓子,她递过一个无奈的眼神,用口型道了歉。见她不理会自己,朱露怒气上涌,当即便要发作。

“我没兴趣。”

短短一句话,将她涌到嘴边的尖叫憋回去,这一口气却无论如何咽不下去,讥讽道:

“怎么,怕了却不敢承认?去年你曾射中过我一箭,现在只因魂力比你高几级,却不敢和我打?”

不论出于场合亦或本心,曹盈都想尽快结束这无谓的交锋。“别误会了,只是对我来说,战胜你,毫无价值可言。”

说着脚下迈出,步法奇特,朱露尚未反应过来,便被她绕过,甩在身后。

“你所谓的荣誉、骄傲,对我没有任何意义。”

“胆小鬼……你站住!”

听得背后厉声喝骂,曹盈脚步不停,反倒越走越快。朱露见留她不得,不由焦虑,心下一横,喊道:“你若不敢打,那我们只好去寻别人!”

曹盈下意识顿住,回过身来:“你什么意思?”眉目间已有了怒色。

“哈,”朱露似有些沾沾自喜,得意道:“例如,你那个朋友,她叫什么来着?不知这一年来进益如何,是否如上次那般不堪一击。”

“她可没有哥哥在学院撑腰,也没有做西南都护的父亲。我想,有些要求,她应该没法拒绝。”

“卑鄙。”

“我不觉得,”朱露收起笑意,重回往日冷漠,寒声道:“这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捍卫应得的尊严罢了。我去学院大门侯着,你若真的胆怯那便躲起来吧,我一会就去找她聊聊。”

……

金丝藤展开嫩叶,扎下深根,花苞鼓出拳头大小,陡然间射出道火箭,将地面烧得酥黑。

“还是控制不好。”郭晔收了武魂,无奈道。

根须吸收地热,再由魂力转化为火焰,这原是服常带来的衍生能力,只因他并不精于驭火,对高温的耐性也是问题,因此从未开发过。吸收来自毕方的力量后,金丝藤对火显然不再排斥,自创技能便成了可能。

只是这事显然比想象中困难,多年来成功者寥寥不是没道理的。魂兽经亿万年进化得来的能力,怎可能被人轻易模仿超越?

“因为你缺乏指点,单靠自己摸索,很难。”

声音自上方传来,郭晔毫无反应,对老师的神出鬼没,他已经麻木了。

林樗静静立在半空,如履平地。郭晔朝老师打过招呼,只听他问道:“为什么不来问我?”

这问题,令他有些费解。生命之树作为顶级植物系武魂,除接近极致的木属性,还包含少许水与土的力量,只是与火全然不搭,郭晔便从未想过用这问题打扰。

不知为何,对他的心思,林樗向来一猜一准,皱着眉道:“我用不出,不代表不了解,至少,懂的肯定比你多。”

对此,郭晔有些尴尬,好在老师十分大度,将此事轻轻揭过,直接进了正题。

“你首先要消除僵硬,让自己放松,驭火靠的不是肌肉,而是气息。气息化为体内能量,再通过魂力转化为火,这也是为何我之前教你呼吸的方法。”

郭晔依言试行,按老师所授的方式,缓吐深纳,渐觉心定。半个时辰后,林樗看着自己的学生,露出满意神色,“能做到这点,已属不易。我见过不少年轻人,只关注火的力量,如何运用于扫清障碍,但,火有时是很可怕的东西。”

“可怕……”

郭晔又想起了马小桃。

“极致之火的本性是毁灭,如果放任自流,会毁坏周遭所有事物。要么学会控制,要么赔上性命,和自己所珍视的一切。”

“但这不是你应该走的路,虽然它们会带来令人望尘莫及的力量,与之相伴的却是毁灭与痛苦的诅咒,迫使你小心翼翼,游走在失控边缘,直至死亡,或者……”

林樗眼底忽然浮现一丝沉痛。

“或者被生生撕裂。”

听完这些话,郭晔不免多了些紧张:“老师,那我该走哪一条路?”

“我不知道。”

“啊?”

“我只是个种树的,没玩过火。可以提供建议,但不能替你决定方向,最终还要靠你自己探索。”林樗露出一个微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你自己说过的,那便从最基本的开始。”

他递给郭晔一张草纸。

“拿着它,控制你的力量,自中心向边缘移动,过程越慢越稳定越好。”

这最基本的内容,同样难度不低,要将热量凭空施加在草纸上,还要控制输出节奏,郭晔也是颇为头痛。小心翼翼地试探一阵,伴随一缕轻烟,纸张中心多出个黑点。

他心中一动,刚要调整力量,火焰突然凭空窜出,烧毁了整张纸。郭晔一声痛呼,方才一不小心,手指被烫伤一块。

一缕极细的藤蔓缠绕而上,患处疼痛逐渐减弱,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清凉。“治愈,是颇为难得的一种能力。”林樗鼓励道:“它可以带来康复与生命,抵御火的诅咒。”

说着,他不知从何处抱出半米高的纸堆,放在脚下,在郭晔绝望的眼神中拍拍他的肩膀,道:“努力吧,这些纸应该够你烧一阵子,用完再找我要……”

“老师。”

临走之前,郭晔忽然叫住了他,“您是从哪里懂得这么多的?学院的藏书都找不到记载。”

林樗停步回望,他的神情变了,这个云淡风轻、性情温和的男人变得有些沮丧,眉间眼角再度露出悲怆,令郭晔感到一丝陌生。

“一个很好的人,她曾与我分享过,自己全部的心得。”

他背转过去,令学生看不到自己的表情,只留下一句话:

“你要记住,无论何时,都不能被愤怒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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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西的跳蚤市场,胡掣弄了把保险刀片,刀片掰断,留了很短一点含在嘴里。

街上人挨着人,刀片拿在手上,没准就划到谁。

他来回走了四趟,确定没人关注自己,之前遇到几条像样的,都放了过去。现在太阳不如晌午亮堂,正好下手。

胡掣混进人群之中,随着叫卖声起,人流越来越密集。

他很快便选定了目标,也是唯一的目标。除了这家伙,别人都没戏,不是没钱的,就是护命一样藏得仅仅,只有这四十来岁的男人,单看面相,就知是个挣钱不顾家的主。

这人手里提着个皮袋子,有拎带不用,而是用手掐着开口,里面准有怕丢的东西。

胡掣贴近他身边,吐出刀片,只一下,麻利地将袋子底部割开,手指并拢如钻,从破口处伸将进去。

里面东西不多,但都是大件,盒子、书本、水壶一类,甚至还有把扇子,可这些并非他想要的。

摸到最后,指尖传来一阵粗糙感,有了!

错不了,一个厚厚的信封,有些硬,里面绝对是油货。无论票据还是银券,至少得有小几十张。

他开始做事,这是个细活,急不得。胡掣漫不经心地扫视两旁,心思却集中在指头尖上,首先要理顺所有物件的位置,该出来的得有条路,不该动的决不能动,当务之急是让盒子跟信封倒个位置,换到上面去。

最长的中指将盒子向上顶,最灵活的食指引导信封向下滑,他将心脏提到嗓子眼,一点一点地往下蹭。到了地方,接着是把信封拽到破口……

停!

那中年男人不知绊到什么,闹了个趔趄,身子向后一仰,退了两步。胡掣也只能跟着倒退,身子不能贴着,手还插在袋子里,紧紧贴着那宝贝信封。

该死的,他把东西换到左边。

胡掣的上身随着袋子向左一歪,手指顺势抽了出来。人跟着过去太过显眼,没办法,只能换手,好在两只手凑合着都能用。

他用衣襟盖着左手,两个指头摸索着伸进去。倒霉催的!那破扇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扇子柄刚好卡在破口处,信封紧紧挨在旁边,一个角已经能用眼睛看见。

稍微用了点劲,拉一下信封,不成,破口小了点,还被扇子挡住一半,出不来。

胡掣急出了一身汗,之前的活算是白练了,已经转了两条街,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小百灵估摸着他碰上麻烦,挤过去准备搭把手,只一个眼神,她便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身子如鱼一般游到男人前方,刚好隔着一两米的距离,步子左摇右摆,走得花枝乱颤。

葫芦般的身材透过衣衫,直往男人眼睛里钻。没过一会,便收不住心猿意马,视线先是落在她肩头,又忍不住向下瞟去。

胡掣离男人近了些,现在顺当多了。他神色坦然,两眼定定看向前方,一身正气,像是在思考国泰民安的大问题。

下面,五根手指却在同时用力,一点一点把破口弄大。

得先让扇子出来,接住信封后再慢慢顺回去,用它堵住破口。不然的话,里面东西非哗啦啦淌出来不可。

又过盏茶工夫,总算是到手了,不知怎的,胡掣忽然间慌乱起来,仿佛手里捏的是一枚冒着烟的炸弹。心脏恨不得从口子里跳出来,可能整条街的人都能听见,眼睛也不知该放在哪,看哪个方向都不自然,令人心疑。

这条街怎么这么长,还没走完?

他第一次诅咒这条过长的街道,两腿有些瘫软,快要支持不住了。

遇到个拐角,但他不敢走,几个神气活现的年轻人堵在那里,多半是西边的太子爷,自己一眼就得露馅。

终于路过一道巷子,胡掣装作想要解手,一点点挪过去,本能却总想让他撒丫子跑,离开这随时可能炸窝的倒霉地方。

但经验告诉他,绝不能跑,甚至步子都不能乱。在史莱克城,天知道街面上有多少人盯着,哪怕稍微慌一点神,也不能保证没人怀疑,惹祸上身。

好在那男人也是越走越远。

拐进巷子时,他没来得及知会一声小百灵,不过这也好,她身上的肉能让那家伙多稳一阵。就算事后说自己匿货也不怕,大不了多分她一点,谁让是个娘们呢。

紧走几步,终于藏进一片阴影,回头扫一眼,见不到两人的踪影。胡掣偷偷笑起来,只有这时候,货物才真切地属于自己。

就在这里等吧,过不多久,小百灵就能找到自己。胡掣开始浮想联翩,幻想晚上和她在一起,衣服下面丰盈的……

要糟!

他先有了预感,之后才听见不远处传来的叫喊。

“我东西被偷了!抓贼,抓贼啊!这女的和贼一伙的……”

一群平常打扮的人冲了出来,堵在几个路口处,禁止行人通过。

胡掣早跑出了几十米,七拐八拐,转眼间影子都没了。

街上到处都是人,乱哄哄地搜寻,乱哄哄地一轮,尽显乌合本色。丢钱的人被训一番,哭丧着脸去报案。

有几个青年没走,装作看热闹的样子,将各个胡同口都牢牢把住。这些人一个个不动声色,都是极佳的猎手。

……

“你们这些无赖、白痴、和恶棍们,欢迎来到疯人院!”衣着鲜丽的主持人站在灯下,手指扫过一大片铁笼,“已经有几对要分出胜负了!抓紧最后的时间吧,好运眷顾你们!”

他喊得声嘶力竭,注意到的人却寥寥,声音完全被人群的尖叫与怒吼吞没。从街角的痞子到一身肌肉疙瘩的打仔,刺鼻的汗味与烟味混合起来,像某种强烈的兴奋剂,或是毒药,掺杂在无尽的血腥气里面。

有人大吼一声,将大把银币扔进场子,数以千计的硬币在里面滚动。

最边上的笼子里,上身赤裸的男人挥舞着拳头搏斗,星星点点的鲜血落到地下,最终铺上一层红毯,踩在上面直打滑。

“‘坏点子’的体力跟不上了,‘小混蛋’能否抓住这个机会?结果即将揭晓,做出你们的选择!”

主持人嘶吼的同时,衣着暴露的女郎捧着箱子,袅袅婷婷地从人群中穿过,过程中自然少不得各种揩油。疯狂的观众将写好的票子扔进木箱,权当是下了注。

两人中较为瘦小那个,是南城的顽主常利,绰号小混蛋。只见他一脚蹬在笼壁上,整个人飞身而起,将对手踹个跟头,未及起身,胸口便挨了重重一拳,两条锁骨一齐折断。

那人连声都未吭出来,直接向前栽去,脖子却被夹住。徒劳地捶打那条胳膊,只换来夹得愈发的紧。

“张小典,你算是长能耐了,和我叫板,啊?”

常利抹抹鼻子里淌出的血,身子一拧,喀的一声轻响,张小典被随意丢在地上,后半生或许只能与颈托为伴。他在地上啐一口,将衣服披在身上,有些嫌恶地看着狂欢的人群,自顾朝外走去。

走了两步,他有些难以置信地回过头,确认自己的眼睛没出问题后,呲着牙花吸了口气。

“儿白,现在连小女娃娃都来凑热闹,当真世道变了。”

……

郭晔正聚精会神地切削一块金属,不知为何,心头忽地一阵悸动,一不注意便多切下一块。来不仅为浪费的材料伤心,他将手掌贴在左胸处,只觉心脏跳得比往常快不少。

“奇怪……”

毫无来由地感到心慌,他开始在脑中回溯这些天大小事件,然而到头来也未想起有什么疏漏。

这种状态,无法专心工作。郭晔将刻刀收起,坐在椅上,缓缓闭上眼,试图以呼吸法平复心情,却失败了。

他第一次有如坐针毡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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